赛11:6-9(和修版)
11:6 野狼必与小绵羊同住,豹子与小山羊同卧;少壮狮子、牛犊和肥畜同群;孩童要牵引它们。
11:7 牛必与熊同食,牛犊与小熊同卧;狮子与牛一样吃草。
11:8 吃奶的婴孩在虺蛇的洞口玩耍,断奶的幼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11:9 在我圣山各处,它们都不伤人,不害物;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遍满全地,好像水充满海洋一般。
这段经文就是弥赛亚在终末时管治的情况,也是当律法被有效地执行时所能预见的结果。此段经文的特色就是提及很多不同的动物,我们可把这些动物分为两类,第一类就是会“伤人”及“害物”的动物,包括豺狼、豹子、少壮狮子、熊、虺蛇及毒蛇;另一类就是“不伤人”及“不害物”的动物,包括绵羊羔、山羊羔及牛犊,这些动物不但不会害人,更是能奉献给神的动物,也通常都是家居所养的动物(domestic animal),属于人的财产之一。因此,这两类的动物可算是野生与养饲的比较,也是凶猛与驯良的比较。
到底我们应如何理解这些动物?John N. Oswalt总结了学术界三种解释方法(注):(1)字面的解法(literalistic)的人认为这些动物真就是动物,代表在弥赛亚的管治之下,这些动物都不会“伤人”及“害物”;不过,这解释似乎却未能与狮子被造的本性相和。简单来说,一只不会吃肉的狮子便不再是狮子了;(2)属灵的解法(spiritualistic)的人认为动物代表了人类不同的属灵情况,认为那些处于会“伤人”及“害物”的属灵情况的人能与其他属灵情况的人和平共处;不过,圣经却从来没有用狮子等动物来描述人的属灵情况,所以也未必是可取的解法;(3)象征性的解法(figurative)的人认为这图像说明人类和平共处的光景。这解法可取,因为第6节指出小孩子会带领本来会“伤人”及“害物”的动物,代表这小孩子能驯服这些动物,叫我们想起赛7-8章当中“孩子”的图像,也叫我们想起以马内利的象征,指出在人看来那种软弱的“孩子”(以马内利),却最终能驯服在人看来能“伤人”及“害物”的势力(亚述)。因此,经文重点就是孩子的管治,这孩子能带来真正的和平,这便是弥赛亚管治的特点。
思想:
这段经文再次让我们回到“孩子”与“婴孩”(8节)的记号当中,叫我们明白终末的弥赛亚其实就是回归单纯及和平的“婴孩”性管治,这种管治与我们世人所期望那种“伤人”及“害物”的管治相反,也叫我们明白真正的和平并非以武力及势力的欺压所能达到,而是来自“孩子”与“婴孩”的牵引(6节),这牵引没有强权,只有谦和与公义。到底你的生命是否也回归小孩子的模样,以致能领导终末的景象,与神一起在永恒中作王?
注:John N. Oswalt, Isaiah 1-39, NICO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6), 283-284.
良友电台、建道神学院合作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