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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12:14-18(和修版)

12:14 要祝福迫害你们的,要祝福,不可诅咒。
12:15 要与喜乐的人同乐;要与哀哭的人同哭。
12:16 要彼此同心,不要心高气傲,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为聪明。
12:17 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12:18 若是可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直译:你们要祝福逼迫你们的人:要祝福、不可咒诅。与喜乐的人同乐,与哀哭的人同哭。要与他人有同一心志:不要想得太高的事,但要与卑微人同行;不要自以为聪明。不要以恶报恶:在所有人面前作美事。若是可能,尽你所能,与所有人保持和平。

基督徒的人生和事奉,不单在教会里,也在教会外。保罗非常关注基督徒能否与外人好好相处,并要我们保持在教外的好名声。在9-13节谈到爱的核心素质和十种美好素质后,保罗在14-18节谈及与外人和其他基督徒如何保持良好的关系,我们的目标是要与所有人尽力保持一个“和睦、和平、友好”的关系。我们对所有人的态度是“不骄傲、不自夸、只做美事”。我们愿意付出感情、时间和努力,与人同乐同哭,甘苦与共。甚至在被人无理攻击和逼迫的情况下,我们仍坚持在所有人面前,只做美事,只要祝福,没有咒诅。

早期教会神学家奥古斯丁,看“罪”的定义,就是“缺乏善”。自亚当堕落后,人就被罪性捆绑,本是一无所有,靠自己未能真正行善,也一生会被私欲和恶念捆绑。但自我们信主后,被神重生,我们能走上光明和善良的路,全是恩典。耶稣曾说:“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可10:18,和合本)神有公义、慈爱和怜悯,但无论作什么,神只有良善。对罪人,神有审判,对悔改的人,神施下怜悯,但无论是审判或怜悯,神都是美善的。基督徒是神的儿女,我们只能效法神,只能走“只有祝福和只有美善”的路。

基督徒在地上的生活可能或顺或逆!有些基督徒的一生非常坎坷!基督徒的美和珍贵不在乎环境的顺逆,而在乎在不同的环境里,我们有否坚持行善,活出基督的样式,在所有人面前做美事。“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这片语的直接翻译是“在所有人面前做好事”(providing good before all men)!就这片语,有些人解释为“做众人『看为、以为、判断为』美的事”;但这种说法不完全准确。在圣经历史里,记载很多次,“众人”所要的可以是得罪神的事,不是“好”事,不是“美”事。当巨人歌利亚出现时,以色列人都惧怕,唯独大卫不怕;当十二探子回来时,众人都惧怕,不敢入应许之地,唯独约书亚和迦勒对神有信心;当耶稣被彼拉多审问时,众多的以色列民好像疯狂了,同声高喊:“把他钉十字架!”众人看为美的,在某些情况,本身可以不是美的,不是好事。当然,也有很多时候,众人看为美的,可以是美的;所以,当自己的立场与众人不同,而这个大多数立场也没有不好的,我们就应该尊重别人而退让,检讨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但若落在某些正邪不能两立的处境,纵然众人都同意某一个“不正确、不美善”的立场,基督徒也只能做好事,不能做恶事。我们一生只能做好事,只有祝福,不可咒诅。用彼得的话,当我们落在各种患难、逼迫和挑战里,我们要将自己的生命交托神,但我们只有一条路,一个选择,就是“一心为善”!(彼前4:19) 以赛亚说得好:“主虽然以艰难给你当饼,以困苦给你当水,你的教师却不再隐藏,你的眼睛必看见你的教师。你或向左或向右,必听见后边有声音说:‘这是正路,要行在其间。’”(赛30:20-21)基督徒要尽力与所有人和睦,但基督徒只有一个原则:无论落在什么环境,我们只能做好事,不能做恶事,不能犯罪得罪神!

思想:

1. 当你遇见别人无故的批评和逼迫时,要“只要祝福,不可咒诅”,这容易吗?对你来说,最难的是什么?为什么神要我们“只要祝福,不可以恶报恶”?这对我们有什么提醒和好处?

2. 你是一位能与人同甘共苦的人吗?基督徒要成为祝福人的人,就不能单有理性,也需要有感性和实际的行动!有些人很能与人同甘共苦,也留下美好的见证感动人。你曾被这些见证感动过吗?

3. 在所有人面前只能做好事!你同意这教导吗?在逆境很难?或是,在顺境,也很难?

4. 诗歌《压伤的芦苇》里有一段话:“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将残的灯火,祂不吹灭。耶稣肯体恤,祂是恩主,祂爱我到底,创始成终。”这歌词给你有什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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