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1:3-8(和修版)
1:3 耶和华如此说:“大马士革三番四次犯罪,以铁的打谷机击打基列,我必不撤销对它的惩罚。
1:4 我要降火在哈薛的王宫,吞灭便‧哈达的宫殿;
1:5 我要折断大马士革的门闩,剪除亚文平原的居民和伯‧伊甸的掌权者,亚兰人必被掳到吉珥。”这是耶和华说的。
1:6 耶和华如此说:“迦萨三番四次犯罪,掳掠全体百姓交给以东,我必不撤销对它的惩罚。
1:7 我要降火在迦萨城内,吞灭它的宫殿;
1:8 我要剪除亚实突的居民和亚实基伦的掌权者,反手攻击以革伦,剩余的非利士人都必灭亡。”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神审判的第一个国家是亚兰或作叙利亚,先知以它位于以色列东北部的首都大马士革作为代表。亚兰经常与以色列有战争,而基列因位于约但河东,与以法莲山地相对,东边与亚扪为邻,北边是玛拿西,处于大马士革邻近之地,常常受到大马士革侵略。
大马士革的罪状只有一项,就是以打粮食的铁器打过基列,打粮食的铁器是农夫用来打谷的利器,能把谷粒从茎干分割出来,这里可能是指真真实实的用打粮食的铁器去暴力虐待以色列民,以这工具去叫人服苦,也可能是以表象的方法来描述以色列民好像禾稼一样,被亚兰国以残忍的手段蹂躏。
当神不再宽容大马士革,祂以烈火为灾祸降下。火显明是战争的破坏,首先临到作王的哈薛及便哈达的家中及宫殿;继而作保护的城门门闩被折断,掌权的达官贵人的住处被毁(伯伊甸意为安乐地,是拜太阳神之处),住在被称为丰富或与偶像有关之亚文平原之居民被剪除,最后亚兰人被掳到吉珥,成为亚兰国之极大羞辱。审判从帝王、官长开始,最后达至一般的平民百姓,无一能幸免。
非利士在以色列的西南边,以迦萨、亚实突、亚实基伦及以革伦为审判的四个城市,首三城在沿海,以革伦在内陆。迦萨位于非利士最南端,离埃及边界不远,这里说到“他掳掠众民交给以东”,众民之意包含全部及完整之意,意即争战的时候从老至少也包括妇女在当中,不分年龄大小都把得来的战俘交给以东,这可能是指贩卖战俘的行动,是极其残暴不仁的做法,是神所不容的罪行。
神的刑罚包括四方面:
一、降火在迦萨烧毁宫殿:以火焚烧迦萨意味着战争后迦萨城被烧灭,宫殿也烧尽,君王及领袖全然被灭。
二、剪除亚实突的居民和亚实基伦的掌权者:不单单掌权的被消灭剪除,连一般的平民百姓也被剪除,是十分彻底的消灭。
三、反手攻击以革伦:反手是一种击打的动作,或有转过来打击之意。
四、消灭余剩的人:所有还未受到影响的人也必全然被消灭。这里的惩罚是全然被毁,对应着非利士人把掳掠得来的众民全然交给以东,可说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对应。
思想:
打粮食的铁器原本是用来服事人、供应人福利的器皿,却被用来作为欺压人、伤害人的工具,这可说是罪大恶极,神给我们的恩赐及一些美好的事物有没有用于不义之地?要引以为鉴啊!
审判由君王开始,直至平民百姓,在上者要额外小心,向谁多给便向谁多取,有特殊的权力地位者更应引为鉴戒。
良友电台、建道神学院合作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