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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66:15-24(和修版)

66:15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他的战车宛如暴风,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
66:16 耶和华必以火与刀审判凡有血肉之躯的,被耶和华所杀的很多。
66:17 “那些洁净自己献给偶像,进入园内,跟随在其中一个人去吃猪肉和鼠肉,并可憎之物的,他们必一同灭绝。这是耶和华说的。
66:18 “我知道他们的行为和他们的意念。聚集万国万族的时候到了,他们要来瞻仰我的荣耀;
66:19 我要在他们中间显神迹,差遣他们当中的幸存者到列国去,就是到他施、普勒、以善射闻名的路德、土巴、雅完,和未曾听见我名声,未曾看见我荣耀的遥远海岛那里去;他们必在列国中传扬我的荣耀。
66:20 他们要将你们的弟兄从列国中带回,或骑马,或坐车,或乘蓬车,或骑骡子,或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这是耶和华说的。正如以色列人用洁净的器皿盛供物奉到耶和华的殿中,
66:21 我也必从他们中间立人作祭司,作利未人。这是耶和华说的。
66:22 “我所造的新天新地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后裔和你们的名号也必照样长存。这是耶和华说的。
66:23 每逢初一、安息日,凡有血肉之躯的必前来,在我面前下拜;这是耶和华说的。
66:24 “他们要出去观看那些违背我的人的尸首,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凡有血肉之躯的都必憎恶他们。”

以赛亚书的总结(赛66:15-24)鼓励读者要作抉择,要么便是神所审判、刑罚及杀戮的人(15-17节),要么便是在列国中见证神的荣耀(19节),并在圣殿中敬拜及献祭事奉神的人(20-21节),百姓要二择其一,不可心怀二意,不可一边作恶但又一边见证神,中间没有灰色地带,因为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如暴风(15节)。这火一方面是刑罚的火(利10:1-2),另一方面却是悦纳祭物的火(利9:24),同一个火,有两面的效果,代表同一位神,祂会赐福也会降祸,我们各人在神面前要作这终极的抉择。

这个抉择是终极的,因为当中的决定有永久的后果。22-23节说明那些敬畏神、离开恶事的人所面对新天新地的盼望,再次重复了赛65:17-25的远景,说明永存及丰富的福气,也说明他们每逢节期都会在耶和华面前下拜,是一群按照律法而行的人。24节却说明恶人永久的刑罚,指出这些违背神的人会生存在不死的虫和不灭的火当中,恶人会永久地受到苦难。这两个结果的描述中都有“血肉之驱”的字眼,说明人不能单凭“血肉之驱”来改变神的审判与福气,“血肉之驱”这字也同时出现在16节,它的特征就是接受审判。

最后,经文以“火”作开始(15-16节),也以“火”作总结(24节),说明神的烈火是主题,作为以赛亚书的总结。因此,人在这烈火的神面前要选择生命,作智慧的决定,要悔改认罪,便能经验悦纳的火,否则便是不灭的火刑。

思想:

来到思想以赛亚书的最后一天,先知在此呼吁我们作终极的抉择。我祈求,我们都作出对的决定,一生敬畏神及离开恶事,并同时明白:当我们因为行义而受到欺压及逼迫时,我们眼前的黑暗只不过是暂时,那新天新地的盼望还是比当下黑暗的真实更真实。我祈求我们都以终末的结果来主导当下的人生,活出终末的价值,直到新天新地的远景实现为止。你做了对的抉择吗?

 

良友电台、建道神学院合作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