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30:1-2、16(和修版)
30:1 摩西对以色列各支派的领袖说:“这是耶和华所吩咐的话:
30:2 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须照口中所出的一切话去做。
30:16 这是关于丈夫待妻子,父亲待女儿,女儿年轻还在父家,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条例。
不论男女,对神许愿总是大事。
有些人在面对急难或是对神情绪高涨时,会向神求助或许愿。等到渡过难关或是事情成就,就当向神还愿,因为“你向神许愿,还愿不可迟延,因他不喜欢愚昧人,你许的愿应当偿还。你许愿不还,不如不许。”(传5:4-5)。然而世事变幻不定,人心善变无常。有些人忘恩负义,故意拖延不还愿;也有些人因发现所许的愿超乎自己能力所及而不还愿。民30章就是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更从夫妻、亲子关系来厘清许愿还愿的责任谁属。综论如下:
1. 人当信守诺言:民30:2首先讲到一个男人的责任,他既然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就要说话算话。不论是积极的“许愿起誓”(yiddōr neder),或是消极的“禁戒约束”(le’sōr ’issār),都应当说到做到,不可食言。例如:男女许了拿细耳人之愿(民6章),或像税吏撒该,许愿把一半财产散给穷人(路19:1-10)。
2. 家长当负责任:在古以色列父权社会,一般妇女在法律上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个体,她要服在男性家长的权柄之下。那时以色列女子十四五岁就出嫁,若她年幼未婚,父亲是她的法定代理人。若她已婚或订婚,则要服在丈夫权柄之下。若家父长在听到她许愿时默不作声,就算是默认,法律上有效。若听见当下就否定不准(hēnî’),“耶和华也必赦免她”(5节)。
3. 哪些妇女自主:若是守寡或失婚,她便算是独立自主的个体,像男人一样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信实守约。可以像拿俄米与摩押女子路得般,追求人生第二春。
思想:
1. 谁有资格许愿:其实是任何人。尤其今日妇女地位大为提高,胆识见解不让须眉,只要真心信靠主,都可许愿。但若尚未达到法定年龄,还是要由有独立自主,有真知灼见的人负责;否则宜加以撤销,神会赦免。
2. 哪些许愿有效:不论是情况危急致口不择言,或是头脑发昏致失去理智,有时难免许下的愿超过自己能力可还,或是完全不合情理,置家人于不顾。这与性别年龄无关,而与真理造就有关。像耶弗他,因缺乏属灵的真知识,冒失许愿,结果懊悔莫及。相反,哈拿许愿求子,有祭司祝福,有丈夫支持,把孩童撒母耳献给神,使他终生为主所用,成为千古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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