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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7:10(和修版)

7:10 我属我的良人,他也恋慕我。

创2:18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七十士译本则翻译为:“我们要为他造一个配偶”。中文圣经在这里的翻译缺少了一个相当重要的元素,乃是原文这里所用的‎כְּנֶגְדּֽוֹ(in front of)一词,可翻译为“在他面前”,这词有“与他平排”的意思;换言之,创2:18的下半部分,应该为:“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在他面前”,而这“配偶”是与男人平等的。至于何谓“独居不好”?假如我们参考创1:27所提及的“造男造女”,我们就明白这在上帝眼中看为“不完整”的,因为此刻就只有“男”、却没有“女”。这样看来,创世记作者要我们明白:男人与女人不只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他们二人甚至要加起来才是上帝眼中的“完整”。

至于何谓“帮助”,旧约学者指出:这包含了女人对男人在“身体”、“灵性”和“心理”上各方面的支持。然而,我们亦应当留心:女人的出现并非要补充男人的需要,反之亦然;这是什么意思?创世记这里所强调的“帮助”是“相互性”的──彼此都愿意成为对方的帮助,只有这样,任何一方才不致继续“独居”的。

当创2:22记载,上帝用“那人”身上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之后,圣经所描绘的图画很有意思──上帝如同新娘的父亲一样,将她带到新郎面前。这实在是创世记里相当动人的一幕,同时又将整个婚姻建立的过程,推到了一个最高峰。希伯来文“女人”(אִישׁ)一词是从“男人”(‎אִשָּׁ֔ה)而来的;因此,当“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的时候,甚至就让我们看见,即使亚当自己亦亲口承认夏娃与他是亲密而平等的关系。毋怪乎,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因为,这并不在于他们“没有穿衣服”,而是要强调亚当与夏娃之间“没有隔膜”的关系──在身、心、灵各方面都能够完全地“成为一体”;他们并不仅仅是亲密,甚至如同小孩子一般的“纯真”与“互相尊重”,因而没有叫对方感受到“羞耻”,这正是伊甸园中亚当与夏娃亲密关系里最宝贵的地方。

可惜,创3章所记载二人犯罪的事情,将这美好而亲密的关系拉倒了。从创2章的和谐亲密、到创3章犯罪后亚当与夏娃相继地推卸责任,以致上帝对“蛇”、“夏娃”和“亚当”的咒诅,一切从此就改变了。

创3:16的“恋慕”一词,并不是指向亚当与夏娃之间的浪漫关系,透过这词的使用,创世记作者一方面要指出:女人对男人仍然有强烈的欲望,只是,她却要受到男人的“管辖”;此外,“恋慕”一词亦可解作“意念”,意思就是说:女人有自己的意念和看法,然而,她们的“意念”却与男人产生冲突,换言之,二人犯罪过后,将会进入一种双方都渴望能够辖制对方的状况之中,试问,这还可以有“和谐亲密”吗?

雅歌的作者透过男女主角爱情关系的描述,刻意用上了תְּשׁוּקָה(longing, desire)一词,呼应着创世记里“亚当、夏娃”与“该隐”的故事,目的也许是要我们重新发现伊甸园内二人原初那份美好而亲密的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向往的,也是我们所应该追寻的。

思想:

值得我们思想的是:在亲密关系中,我们正陷入了负面的彼此“恋慕”,以致在相处中常常出现困难吗?抑或,我们都建立起如雅歌男女主角间健康的“恋慕”之情呢?如何能够建立健康的亲密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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