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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约壹3:22)

有些信徒对于祷告很有把握,知道神一定垂听;但有些对信徒对所求的却毫无把握,不知道能不能成就,这是什么缘故呢?这是在于信心,有信心祷告就必蒙应允。没有信心就不能从神那里得什么(雅1:6-7)。有时信心与良心有关,如果人的良心不安,里面有责备,就容易失去信心,觉得神不一定垂听;但若良心清洁无亏,心中毫无责备,向神坦然无惧,信心也就坚定了。这样所求的就从神得着,那为什么心无责备呢?

因为我们遵守神的命令,行祂所喜悦的事,好像一个孩子很听父亲的话,讨父亲的喜悦一样。一个不听话的孩子就没有把握从父亲那里得着所求的。照样,我们的祷告能不能得着,很在乎我们是否听从神的命令,行祂所喜悦的事。

我们如果天天违背神的命令,作神所不喜悦的事,而求神听我们,照我们所喜悦的成就,岂不是妄想么?

这是关系到我们祷告的整个效果,所以若要神听我们的祷告,成就我们的祈求,就必须常遵守神的命令,行祂所喜悦的事。免得到了时候,呼求,哀恳都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