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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金句:

“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4)

背景:

1. “最纯正的福音”
罗马书是保罗书信中篇幅最长、神学思想最丰富的一卷,曾被著名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称为“最纯正的福音”,主要论述因信称义的基督信仰核心。
在罗3:21-5:21中保罗解释了神如何为我们预备了救赎与称义。接着,他解释成圣的教义,也就是信徒在基督里长大成熟的过程。保罗将这个题目分成三部分:一、从罪的奴役下得到自由。(罗6章);二、从律法的咒诅下得到自由。(罗7章);三、在圣灵大能中的生命。(罗8章)
而罗6:1-23涉及洗礼的论述,说明基督徒“何时在罪上死与如何向罪死”,这一论述是由一个问题引起,罗6:1“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这是人的诡辩,保罗对此提出论证,那就是我们已经归入基督的死,也与基督同复活,并被基督释放,如今要为基督而活,而这一切的见证就是洗礼。

2. 关于洗礼
a. 新约时代,洗礼紧跟在悔改信主之后,以致二者被看为同一件事(参徒2:38)。虽然洗礼不是我们借以与耶稣基督产生活泼信心有关系的凭借,但洗礼却与信心有密切的关连。
b. “洗礼”表达基督徒与基督联合以后的结果,这联合是因信心而来──我们借着信与基督联合,正如我们借着出生与亚当联合一样。在我们的先祖亚当里,我们犯罪堕落而服于死亡权下;同样的,现今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又同复活,这就是洗礼所代表的意义。
c. 信徒的洗礼,表明他已与耶稣的死联合,脱离罪的管辖,就是在“罪上死、向罪死”,又与耶稣的复活联合,归入神的主权之下,就是向神活。而信徒的责任是承认这些既成的事实,将自己献给神,并以此为生活的方向──“远离罪、向义活”。

思考:你已经受洗了吗?受洗对你的信仰有何影响?


经文解释:

新译本:“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与他同葬,为的是要我们过新生命的生活,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人中复活一样。”
现代中文译本:“借着洗礼,我们已经跟他同归于死,一起埋葬;正如天父以他荣耀的大能使基督从死里复活,我们同样也要过着新的生活。”
吕振中译本:“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和他一同埋葬﹑归入了死﹐好叫﹑基督怎样借着父的荣耀从死人中得苏活起来﹐我们也可以怎样依着生命之新样子行。”

保罗在罗5章指出,“因信称义”令本来因罪而和神成为仇敌的人,可以借着基督的血免去神的忿怒,能与神和好并得救,可以过以神为乐的生命。
但犹太背景的基督徒可能因此怀疑律法的功用与目的,所以保罗指着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存在。但律法却突显了人的罪恶,在基督来以先,所有人亦跟随亚当般死在过犯中,但借基督的义行所有人亦因能借祂而得永生。并且罪在那里显多,神的恩典亦更显多了。

1. 洗礼──与基督同埋葬
保罗用与主同死、同埋葬来表达洗礼的含意。
a. 死
这动词在希腊文是一次过去时式,指过去某一事件。在此,保罗提及死有两方面,一是基督的死,这是以成就的事;另一是指信徒的死,这是借着洗礼与基督同死。
圣经学者形容基督徒的死──基督徒与罪的断绝是“逐渐实现的”,但“在原则上却是绝对的和一次便成就的”。
而同埋葬就是死亡的证明。
b. 埋葬
埋葬是埋葬已死的人,而且必须清楚已死或有已死的证明,才可以进行埋葬的行动,而不是借着埋葬的行动,使一个人死。
一个人接受洗礼是归入主的死,和祂一同埋葬,肯定的表明他是和主同死了,埋葬表明死亡的真实性,如同耶稣基督被埋葬一样。
因此,必须有足够的理由证明一个人已经和基督同死,才可以给他施行洗礼,否则他的洗礼就没有意义了。
与基督同“埋葬”
i. 受浸者确定已归入基督的死,就表示过往已逝,,亦即结束既往的意思。
ii. 埋在地里,是为结出新的生命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

思考:你在哪些方面还必须操练与耶稣同死?同埋葬?

2. 洗礼──新生的开始
正如洗礼,进入水里去,只是一个过程,埋葬在整个基督徒生命中也是一样,表明和基督同死;但死只是一个过程,不是常留在死亡里,“原是或正如或好叫”我们有新的生命。
我们被称义的人和基督同死,目的是要有一个新的生命。
新生的样式
a. 生命或生活(新译本、现代中文)
可翻译为“行走”,但在有道德含意的用法时,则可译为“生活”,这字和弗5:2“也要凭爱心“行事”及弗5:8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这字的用法代表一种经常性的,或习惯性的生活方式。
一个信耶稣的人与基督同死,复活后的生命就已不是之前旧有的生命,而是新生命。
b. 新生命
在此的“新”字是名词,是指着以前所没有的,或是与旧的完全不同。
“新生命”表达一种生命的新景况,是一种属灵的、道德上的生命,对基督徒而言乃是指与基督一同复活的新生命。
基督徒所得着的新生命:
i. 就着人经历的先后来说,是“重生”(约3:3);
ii. 就着它的本质和来源说,是“从神生的”(约1:13);
iii. 就着它显出的样式来说,是“新生”。
同死同埋只是消极方面不再在罪中,同复活则是积极方面接受了基督的新生命。实际上,我们因信得救的经验,就是灵命从死里复活的经验。
但这新生命有何模范?

思考:请细数信主之后,你在哪些方面有改变?

3. 一举一动与主同活
a. “父的荣耀”是指神的彰显;神什么时候彰显祂自己,什么时候就显出祂的大能。
b. 圣经中常将荣耀和权能相题并论
诗145:11:“传说你国的荣耀,谈论你的大能”
西1:11:“照他荣耀的权能,得以在各样的力上加力,好叫你们凡事欢欢喜喜地忍耐宽容”
启1:6:“又使我们成为国民,作他父上帝的祭司。但愿荣耀、权能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c. 基督的复活,乃是借着神的大能(弗1:20:“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大能大力,使他从死里复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也彰显了神的荣耀。

总结:

1. 罗马书6:4论述洗礼之属灵含意,关于洗礼的三个步骤象征的属灵意义如下:
a. 下到水里──归入基督的死。
b. 没入水中──与祂一同埋葬。
c. 从水里上来──与祂一同复活。

2. 基督徒借着洗礼进入耶稣的死,和耶稣同埋葬,然后和耶稣一同复活,这其中有几方面可在思想:
a. 不死就不能生(林前15:16:“因为死人若不复活,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天然的不死,属灵的就不生;在死里归入的越多,在生上长出来的也越多。
b. 信徒的生命若要成长,必须经历与主耶稣基督同样的过程。祂先死,然后复活,才算完成整个救赎大工;信徒也须与祂同死,又与祂同复活,才能度充满基督生命的新生活。
c. “埋葬”是证明了死的实在,没有人会把活人拿去埋葬,也没有人死了不拿去埋葬。既然死了,就与世界断绝了关系;在神那一边,因我们已经死了,就不会再看见我们的罪了,在我们这一边,也因为已经死了,就不再在罪中活着,而已经与主同埋葬了。

思考:你是否已改变过来,披戴基督的新生命,又或者仍活在罪中,受罪挟制,辜负神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