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金句:
“监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多1:7)
背景:
1. 受信者──提多
林后8:23保罗说提多是他的“同伴和同工”。
根据多1:4,提多是由保罗带领归主的。加2:1-4指出提多是外邦人。在外邦基督徒是否要强行接受割礼的问题上,提多给用作试验。在保罗第三次的宣教旅程中,提多接受了两项棘手的任命,要代表保罗往哥林多去走一趟。第一项任命是关乎保罗与哥林多信徒间紧张的关系;第二项任命是为耶路撒冷教会,向外邦信徒收取捐献(林后2:12、13,7:5-16,8:1-24)。
2. 经文分段
多1章主题是:神工人的职分
a. 多1:1-4:神工人职分的来源、目标、手段和供给
b. 多1:5-9:神工人积极的职分
c. 多1:10-16:神工人消极的职分
此处神的工人是监督,究竟监督在教会中是怎样的职分?和长老有何分别?
3. 监督
“监督”和多1:5的“长老”在希腊原文是同一职分,所以监督是长老的同义词,两个名词可以互用。
长老指身分地位,指他须有德高望重的资格;监督指工作,指他看顾群羊的职责。
4. 监督/长老的职分工作
使徒时代,监管教会的工作常由好几位长老负责。长老的职责是:
a. 治理教会(提前3:4-5,5:17)
b. 护卫真理(提前1:9,5:17)
c. 牧养信徒(约21:16;徒20:28;来13:17;彼前5:2)
思考:教会的监督/长老主要的职责是哪几方面?你教会的牧者是否专心在这些方面服事?
经文解释:
多1:7保罗的主题的是作为长老的资格条件,就是他在品格“必须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
1. 不同译本之参考
新译本:“因为监督是神的管家,所以必须无可指摘、不任性、不随便动怒、不好酒、不打人、不贪不义之财;”
现代中文译本:“他既然作教会的领袖,作上帝的管家,就应该是无可指责的。他必须不傲慢,不暴躁,不酗酒,不好斗,不贪财;”
当代圣经译本:“身为上帝的管家,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不傲慢,不暴躁,不酗酒,不好斗,不贪财。”
吕振中译本:“监督做上帝的管家、应当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豪饮、不打人、不贪可耻之财,”
2. 必须无可指责
监督是神的管家,要在教义上与道德上无可指责,不是说完全没有缺点与罪过,而是说能及时对付自己。
要注意“必须无可指责”和多1:6的长老是“无可指责”,并不就表示长老和监督是两种不同的人;多1:6是重在长老的生活表现无可指责,多1:7是重在指监督品格无可指责。
那么监督在品格哪方面无可指责?
3. 不任性
a. “任性”希腊原文的字义是“取悦自己”,就是自己享受,求自己的满足。
这样的人自我中心、“傲慢”(现代中文译本、当代圣经译本)
b. “不任性”就是不自我中心,不是只求取悦自己、满足自己,不会任凭自己喜欢什么,想什么,便作什么;乃是凡事遵从真理的约束,寻求神的喜悦,顾及别人的需要。
思考:什么是任性?你是一个任性的人吗?怎样改变任性的性格?
4. 不暴躁
可翻译为“不作愤怒的人”,新译本翻译为“不随便动怒”。
“暴躁”这词汇在希腊原文中,是指一种根深蒂固的愤怒,是一种长时间怀恨在心而有的愤怒。
这样的人当然无法承担监督、牧养的职责。
5. 不因酒滋事
可翻译为“不好酒”(新译本),“不酗酒”(现代中文译本、当代圣经译本),“不豪饮”(吕振中译本)。
“不因酒滋事”字义是就是“过度纵情饮酒”,但这个词汇广泛用作包括一切残暴的行为之意。
不因酒滋事,就是不可因饮酒而滋生事端,发生残暴的行为;换言之,如果饮酒而醉酒导致生事的,就不可作长老/监督。
6. 不打人
亦可翻译为“不好斗”(现代中文译本、当代圣经译本)
a. “打人”在原文的字义是“动手打人”,希腊人把这个词汇的意义延伸至不仅指行为上的粗暴,也包括言语上的粗暴,所以这个词汇也可进一步解作用声音或神情吓唬别人。
b. “不打人”指不以肉体、凶暴的手段,包括神情、语言和行为威压伤害别人。
思考:你是一个暴躁、冲动行事的人吗?为什么?如何改变暴躁、冲动的性格?
7. 不贪无义之财
贪无义之财,在希腊文是形容人不择手段去榨取金钱。
当时的革哩底(提多教会所在之处),人们看物质的利益远胜过诚实和名誉,常用各种狡猾的方法去获取财富,但信徒和教会的领袖应和社会的价值观不一样,不可因贪财而失去当有的道德品格。
要注意──这句话不是说,作长老/信徒不可以有钱财;乃是说不可贪财,因财而行不义。
总结:
1. 作长老的人应当开明,乐意听取别人的意见,而不应该任意妄为,固执己见,不理会别人的想法。
2. 长老应该努力追求美好的生命和品格,行事为人合圣徒的体统,才能负起教会的管理责任。
思考:教会管理或肢体间,会不会有金钱的诱惑、试探?如何避免这方面的引诱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