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里有很清楚的教导,告诉我们该怎样跟人建立关系,它强调我们要彼此建立,彼此相爱,彼此接纳,彼此服事,彼此劝慰,彼此帮助,彼此代祷等等。这是神给予我们生活上的指引,特别是教导我们怎样和别人相处,怎样待身边的人。然而,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却发现情况并不是这样的理想,很多人不是在一个和谐的气氛下工作,不是在和谐的家庭中生活,也不是在友好的环境下学习。我们不禁问:神给予我们的教导是那样好,为什么行不通的呢?为什么达不到这美好的理想呢?到底什么地方出错呢?我们为什么不能跟别人和好的相处呢?我们为什么不能跟身边所有的人都和好呢?
今天我要继续跟你分享“与人和好”的信息,我们要看的经文,仍然是罗马书12章,保罗在这里给了我们很清楚的教导,而这些教导到今天依然是适用的,是值得我们去思想的。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主要是思想人际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而不是国与国之间的争战,又或者是国际间的问题,乃是集中在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在罗马书12章那里,保罗劝勉信徒要怎样与人共处,我们看17到21节的记载,经文说:“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圣经里有神清楚的指示和教导,告诉我们该怎样待人,刚才所读的经文,就是教导我们要善待别人,请我们留意罗12:8所说的:“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这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这节经文包括了不能行的时刻,保罗说,“若是可行的话,我们当全力以赴去与众人和睦共处。”然而他同时也知道,在某些情况之下,这是不可行的。因为关系不是一个人可以单独建立的,我们可以尽量委曲求全,但不一定真能维系好这段关系。虽然如此,我们要知道,自己有这责任去与别人和睦相处,神将这责任交了给我们,我们是应当尽所能的去做到的。
我们必须尽多少力呢?尽上了多少才算是够呢?很多时候,关系之所以能够维系和改善,是在于一方付出很大的努力和代价,而这努力的一方,神已经交了给我们,要我们全力以赴,但是到那一个程度呢?保罗在这里没有明说,神只是要求我们尽上一切的努力,“若是能行”,那么能行与不能行,就在乎我们的努力有多少了。若是我们努力多一些,有时候不能行的也会变成能行;相反的,要是我们不尽上力量,有时能行的也会成为不能行,问题是因为我们没有尽上全力。
到底“尽力”的标准何在呢?虽然圣经没有详细列明这标准何在,然而既神的心意是要我们尽力与众人和睦。我们就得靠着神的恩典,神的力量,神的爱和恩慈,去跟别人相处,只要不违反圣经和属灵的原则,那就是我们可行的范围。
然而,与别人和睦,如果是要我们违反圣经原则的,我们千万不可行,宁可等候。我想这分界就是在这里,因为神不要我们违反任何祂所定的规则和命令,祂不要我们为了与别人和睦而委曲求全到一个地步牺牲了祂的原则,这绝不是神要我们做的。
因此神知道我们在某些情况之下是不能行,因为与祂的命令和原则有抵触。我再说,神绝对不要求我们为了与别人和好而牺牲祂的法则的。其实,主耶稣当日在地上生活的时候也是这样,祂也不是付任何代价去为了获得和平的,像祂和法利赛人以及撒都该人的周旋,祂一点也不在原则上让步,不是为了讨好这些人而降低祂的标准,这是主耶稣所持守的。主耶稣宁可和法利赛人及撒都该人等不和,也不放弃祂的原则。所以,主耶稣一方面是鼓励我们,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但是祂不是说付任何代价都在所不惜,这不是主耶稣的教导。
使徒保罗的处理方式也是一样,他没有为了停息那些恐吓他和逼迫他的人而作出让步说,“好吧,从此以后,为了和你们和平共存,我不再传福音了,我不再说那些你们接受不了,会激怒你们的话了。”保罗没有这样做,他有非常坚定的原则,虽然他希望和别人和谐共存,可是当对方的要求和圣经的要求有冲突和抵触的时候,保罗知道他的选择是什么,他没有为了讨好那些人,为了和那些人和平相处而放弃自己的使命,这也成为我们今天要学习的态度。我们要努力维持和平,争取和平,但不是付任何代价,连自己的原则也可以放弃的那种做法。和平是好的,是人人都渴望的,但它必须符合圣经的原则才可行。
一个人如果认为和平是至上,他可以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只要能够和别人和平共存,他都愿意的话,那是非常痛苦的一种经历和感受。为了争取和平,保持和平,他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感受,压抑自己的看法和个性,甚至有时不惜压抑自己内心真正的感觉,只是笑脸迎人的说:“好,非常好,非常感谢你,是的,太好了。”说的都是一些恭维的话,违反自己的良心的话,因为在这些人里面,即使有如火山爆发那样的蠢蠢欲动,但为了大局着想,他不得隐藏自己内心的感受,去迎合和讨好别人。而久而久之,这些负面的感受会演变成为仇恨和愤怒,也同时有伤害和痛苦,而自我的形象亦因会变得低落。
其实,委曲自己而成全大局的做法,只是暂时性的把愤怒和仇恨压抑下去,用甜蜜的话,动听的话打发过去,但这力量毕竟是很微小的,因为里面的火山依然存在,忿恨仍然在累积,它是随时会爆发的。到它要爆发之时,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我们看见某些事的发生,我们会感到意外,为什么情况会这么严重,这么具杀伤力,但好像先前没有任何先兆和迹象的呢?似乎它是一夜之间就发生了的,其实不是,之前的潜伏期其实是很长的。但是因为一方在心里忍着,而直到他感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才一次过爆发出来,结果双方的关系就一次过的毁灭掉。所以,不要让问题积存在心中,用一句忘记它,或者是“算了吧”来作为掩饰或解决。
圣经鼓励我们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但是在“若是能行”的前题之下去努力。那就是如果可以,就得付出最大的努力,但如果不可以的话,就不要勉强。因此,认为为了和平而可以不惜付任何代价的想法,是不合圣经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是一样。所有自我毁灭的起点,都在于人自己的决定,是在于人决定把自己的感受收藏起来,保持缄默,又或者不采取一些行动,这是人个别的选择。神不希望看见我们生活得这样,神造我们有口,神要我们诚实对自己,也是诚实对别人,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表现坦诚。神希望我们开放,祂不要我们表现装作和平,其实里面却没有和平。
除非两个人之间没有芥蒂存在,没有心病,才可以有和平的关系。除非两个人都可以坦诚的讲出自己的感受,包括所受到的伤害,包括他们的失望,他们的伤痛,可以彼此这样分享的话,两人之间也没有真正的和平。其实,两个人相处,必然是会有磨擦,会有冲突,就是我们自己里面也会有自我的冲突和不和谐;然而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教导我们饶恕,以饶恕去化解问题,然后继续前进,继续保持和平的关系。为什么一段关系可以持久呢?是因为彼此的珍惜,看重这段关系,而加上圣灵的帮助,我们就在可能的情况之下努力,彼此就可以享有和平了。
所以,谈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首先我们要问自己的,就是到底这段关系有多重要,有多大的价值。也许做父母的应该问:到底我跟子女的关系有多重要,有多宝贵。有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之后,我们才问,到底我可以做些什么。我们愿意付出多少。又或者我跟配偶之间的关系有多重要,他对我有何宝贵之处。这其实就是我们愿意付出多少的动力,足以决定我们愿意走到那一步。当然有的时候,我们仍然是做不到,但至少我们已经尽了全力。我们在不违反圣经原则的情况下,努力去付出,这就是我们所付上全部的责任了。
也许你会说:“我已经尽上了全部的力量,尽我的能力做到最好,我能够做的都做了,但仍然是无法让关系有所改善和进展。”或者中间的障碍,就是过去所受到的伤害,过去我们所忍受过的痛苦,是这些东西还没有加以清理和对付,所以形成阻力,阻碍我们前进。或者你会觉得,人生花这么多时间在一个人身上,太不值得了,我还有很多应该做的事,但因为保住这段关系而太花心思在上面了。到底值不值得呢?其实是值得的。
保罗在今天经文的17节说:“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让我们留意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19节劝勉我们不要为自己伸冤,我们要将伸冤的事交给神去处理。宁可让步,听凭主怒,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神会负责伸冤的事,祂是绝对公义的,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祂会在合适的时间作合适的事,我们要放手交给神,不必自行去做。
有了这样的认识和对神的交托信靠之后,在生活上我们才可以处之泰然,才可以用爱心去对待别人。因此保罗具体的教导就是:“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当我们尽力做了自己的本份,又诚心的为为冲突的一方寻求真福祉,虽然还不完全,但起码已经是尽上了全力,但依然不见果效的时候,我们就不要再给自己压力,认为自己还可以再作什么。因为圣经说若是能行,我们就去做,但若不行,错就不在于我们,乃在对方了。
到底“把炭火堆在一个人的头上”,有什么意思呢?这表示我们尽一切所能去向对方做到最好,表示最友善的一面。箴25:21-22这样说:“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饭吃;若渴了,就给他水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耶和华也必赏赐你。”我们可以说,保罗在罗马书所讲的,是引述箴言的句语。
对方越是对我们不友善,越是恶待我们,我们就越要以仁慈,以温柔,以谦卑去对待他们,这的确是很难做到的,这包括在肉身上和精神上的对待,都要做到对别人友善友好。然而,我们得知道,当我们以友善的一面去回报那些恶待我们的人的时候,对方其实是受不了的,因为他们所期待的,正像一般人的反应那样,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是我们如果不依循这个方式去待他们,反而是给他们更多的关怀爱心,不但不表示愤怒和报复,还善待他们的话,他们会感到挫败,感到愤怒,因为情况不像他们预料般的发生。
罗12:21说:“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为什么保罗这样教导我们呢?这是因为我们如果也像世人一样,以恶报恶,那我们其实就是和不信的人在同一的水平上,没有任何特别,有信仰和没有信仰的都一样,信耶稣和不信耶稣的人,对这些事的处理也是一样,没有什么分别。这不是神要我们做的,主耶稣要我们在地上为祂作见证,叫人从我们身上看见活的基督。因为我们没有权去恨别人,没有权去以恶报恶,反倒要学习以善来胜恶。若是能行,我们得尽上最大的努力,去与别人和好,只要不违反神话语的原则的,我们都应该去做,尽我们的所能,去与别人和好。
举例来说,我们遇到一件很棘手的事,一个无法解决的处境,你已经尽力做到最好,尽上了你最大的努力,可是情况依然不受控制,不如理想。你不知道还可以做什么,这个时候,你很想有人指点迷津,但是切记不可去找那些不信耶稣的人,因为他们的观点是不合圣经原则的,他们会鼓励你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不要让对方欺人太甚。所以基于他们的好意,他们会给你很多提议,但这些都是不可取的。所以,如果你很想听听一些人的意见,就应该听取一些属神而又敬虔的人的意见,而且是那些有生活见证,信仰和生活达成一致的信徒或长者,才好征询他们的意见。
我们寻求神的引导,我们得有正确的态度,到底什么才算是正确的态度呢?有四方面的事情我们要来注意的。第一是我们的态度如果正确,那我们必定是怀着一颗正确的心灵,清洁的心灵。可9:50说:“盐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么叫它再咸呢?你们里头应当有盐,彼此和睦。”
古代人相信,盐是一种质量很纯的东西,它是由太阳蒸发海水而产生的,所以有很高的纯度。主耶稣吩咐我们里头应当有盐,这就是我们中间应该存有纯全的心,纯全的影响,那其实就是基督的灵,里面包含了饶恕,爱,体谅等等。所以,我们如果有正确的态度,我们的心和动机必然是纯全的,这一方面神必然会察看。
第二是爱,主耶稣把爱赐给我们,祂吩咐我们也要去爱,像祂爱我们那样。爱是很重要的,但我们的爱,不是只限于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上,更是延展到那些敌对我们,对我们不友善,甚至是恶待我们的人身上。那不是世人可以施予的爱,只有属神的人,领受过神爱的人,才有资格去用基督的爱去爱别人。正因为别人这样伤害我,恶待我,我就要以神的爱去爱他们。
第三是忍耐,西3:13-14说:“倘若这人与那人有嫌隙,总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主怎样饶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饶恕人。在这一切之外,要存着爱心,爱心就是联络全德的。”我们内心对人要存有爱,要有忍耐,还要有饶恕,这是第四点我要提到的。弗4:32说:“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在其他许多的经文,都有关于饶恕人的教导,值得我们积极去学习。
弟兄姊妹,我们很可能会被别人恶待,别人不想与我们友好,不想跟我们和平共处,但是我们千万不可存记在心,倒要以饶恕的心去待他们。我不能跟别人和平共处,因为对方坚持不肯接纳我,又或者他们要我付出违反我信仰原则的代价,因此我无法跟对方交好,但这不是我的问题,只是对方的问题,然而我仍得要以饶恕的心去待他们,正如神饶恕我们一样。
如果我们付出了饶恕,忍耐,爱以及一颗清洁纯全的心,依然不奏效的话,责任就不在于我们了,我们在神面前就可以坦然无愧,因为我们已经尽了自己的所能,去作和睦的工作。诗34:14-19说:“要离恶行善,寻求和睦,一心追赶。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他的耳朵,听他们的呼求。耶和华向行恶的人变脸,要从世上除灭他们的名号。义人呼求,耶和华听见了,便救他们脱离一切患难。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义人多有苦难,但耶和华救他脱离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