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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11:5:“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

“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这是耶稣就是弥赛亚的一个证据。因为先知以赛亚说过,“他要传福音给温顺的人”,就是穷人。“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这是福音在各个年代,各地方的一个不变的标志。这句话有三种翻译版本。第一是权威的版本,“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第二种是克朗默和日内瓦的版本,“穷人得到了福音。”第三种是威克里夫的翻译,“穷人开始传福音。”

第一,权威的版本,“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

1.福音必须要传到那穷人可以来听的地方。若穷人不能来听福音,那福音怎么传给他们呢?若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我们必须把福音带到他们能得到的地方。福音应到在穷人会来的地方传讲。若他们不来听,那就带着福音去找他们。

2.在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之前,福音必须传的有吸引力。若传道人用穷人听不懂的冠冕堂皇的语言向他们传福音,那穷人就没有福音传给他们。我们必须像基督那样传道,必须像基督一样讲轶事,故事和比喻。我们必须使福音有吸引力。

3.若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那福音一定要传讲的简单明了。道在被理解之前,必须先真正的刺透良知和人心。我们要按照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道,否则穷人不会“有福音传给他们。”

4.我们可能没有做到“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因为穷人有福音之外的东西传给了他们。有些人非常有吸引力地传讲科学和哲学,但不传讲福音。只有传福音才是基督的命令和真理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