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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3:19:“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

神从未打算用律法来使人称义和得救。没有耶稣基督的福音,律法就只是神对人定罪的声音。“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律法对人有益处吗?

第一,律法的第一个功用就是显出人的罪。

1.当神计划拯救一个人,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律法赐给那人,显出他是多么的有罪,以及处在多么危险的境地。我们看到了自己所处的危险,发现了自己的苦难,然后我们就有资格呼求救恩,救恩就临到了我们。这就是律法的有用之处。它使我们谦卑,使我们知道自己是有罪的,从而引导我们接受救主。

2.违反律法一次就足以永远定我们的罪。违背律法的一点就是违反了全部。律法要求我们遵守每一条命令,因为律法是完美的,命令我们要完美的遵守,只要我们违反一条,我们就被定罪了。在这种情况下,律法除去我们所有的自夸。

3.在赦免这件事上,律法无能为力。律法所能做的就是,使你感到自己一无是处。

第二,律法扼杀所有改过自新的人得救的希望。

1.律法的部分作用是提醒人们,未来的顺服不能弥补过去的罪。神的公义是不可动摇的,必须藉着主基督耶稣来赎罪。

2.律法告诉你们,除非你完全守住了,否则不能因你的作为而得救。一个罪使全部都有了瑕疵,一个过犯会毁了你所有的顺服。神只接受没有一点违背的律法。因此,律法的目的就是告诉人,在救恩的问题上,他们的学识,改进和作为没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