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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3:10:“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你是个信徒不是?你是不是在基督里呢?你有没有逃到他那里,作你的避难所,他是罪人唯一的希望?诚实面对你自己的心,因为你要么处在神的愤怒之下,要么从神的愤怒中被救出来,承受恩典的国度。
一,首先,我们将要审判被囚的。
1. 你是否“常照着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呢?如果你的意思是,你是“常照着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只读律法就足以使你确信自己是错的。只读律法就足以使我们哭喊说“主啊,我有罪,我有罪了。”
2. 有人喊着说“我不认罪,即使我没有‘常照着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事去行’,但我已经尽力了。”这是个谎言,在神面前是谎话。你没有尽力。有很多时候,你能够做的更好。我们没有一个人做到了最好。
3. 有人说“虽然我违背了律法,但我并不比别人差。”这是个糟糕的论点,你和别人的罪有什么关系呢?根据你自己的行为,你要受审判。信仰是神和你自己的灵魂之间的事。不要看你的邻舍,而要看你自己的心。
4. 有人说“我有很多次竭力地要遵守律法,我想我做了一点的。”不是在某一刻有一点点的顺服,神在审判的日子就会接受的。神说的是“常照着”。除非一直持续地顺服神,否则一定要被定罪。一些轻微的顺服不能拯救人。
5. 有人说“有很多事我都没有做过,我是非常有美德的。”这也是非常不好的借口。所有的美德你都践行了吗?所有的恶习你都避开了吗?我不相信在神的任何一条诫命上,你完全地常常遵行,因为诫命实在太宽泛了。总有一个地方,神的律法会攻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