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在申24:1-4对于离婚的指示,是不是与耶稣在可10:2-12的教训、并保罗在林前7:10-16的教训有冲突呢?
申24:1-4说:“人若娶妻以后,见他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他,就可以写休书交在他手中,打发他离开夫家。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后夫若恨恶他,写休书交在他手中,打发他离开夫家,或是娶他为妻的后夫死了,打发他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他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
申24:1-4这段经文,并不是说神透过摩西表达祂允许离婚这回事。这段经文不过在显示了摩西当时的以色列社会,普遍有离婚这个问题。摩西所颁布这命令,是为减轻妇人所受的痛苦和不义的对待。摩西身处的社会,以色列男子滥行离婚,做丈夫的常因某些轻微的原因(如妻子做饭做焦了)而不喜悦妻子、动不动就决定将妻子送回娘家,还在赶妻子走之前夺去她一切的财物。基于以色列已婚男子这样的硬心肠,摩西就颁布了这样的限制离婚细则,当中包括:离婚的原因是妻子犯了淫行、离婚需要有合法文件证明,要有见证人,要有公开的遣散。这一切做法实在是为保障妇女。那张离婚证明书可以保证妇人的权利,她可以带走她的嫁妆。丈夫不能夺走她头饰上的钱币、戒指和项链。
这样就杜绝了丈夫随已意轻言离婚、虐打妇女、强夺财物,又诈称妇人只是自愿回娘家长期居住,他们并未离婚的情况了。特别申24:4禁止男人重娶自己休过的前妻,意思也是要间接防止当时的人随意离婚。因为如果一个人可以很快又很方便地重娶自己休过的前妻,他就可能会很随意地休她,觉得大不了之后再娶回她就是了。如此,限制他重娶所休的妻,反而提醒他不要随便做休妻的决定。
所以这段经文的背后,是有特定的社会因素。摩西颁这条措施,原意要限制家庭暴力不义、限制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并非鼓励离婚。离婚根本不是一个常态。
摩西在这里处理的,本来就是一个社会问题。其实旧约里整体精神都是反对离婚的,正如玛拉基书2:10-16记载,耶和华清楚向人表明“休妻的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
现在我们再看看耶稣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可10:2-12记述,当法利赛人询问休妻之事,耶稣向他们解释申24章关于离婚的记载,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写这条例给你们。”耶稣接着引述创2:24的命令说:“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祂用创世记神的命令作为自己对离婚的意见。
太19:9同时记述了耶稣提及的一个特殊情况,那就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合法结为夫妇可是后来又闹离婚,是神不喜悦的事。除非婚姻关系被奸淫的事破坏了,有第三者介入,又作别论。耶稣比摩西更进一步。摩西设立临时的休妻措施主要想减少罪恶,但耶稣却在强调要对一段关系有始终如一的忠贞。因为这段一夫一妻制的水乳交融的关系是神所赐下的、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祂更重申神设婚姻制度的意义目的。所以,在弥赛亚所带来的新约时代之下,申命记关于休妻的命令便被废止了。
再看保罗在林前7:10-16的教导。这段经文并不是讨论离婚的问题。这段经文的背景是:当时有些信徒结婚后,信了主,而配偶是未信的,遇到这种情况,信主的该怎么做。结论是,作基督徒的一方,即使配偶还未信,也不应该和配偶分开。就是夫妻再不能和谐共处,两个人分开居住是可以,但绝不能因遭遗弃而离婚。这是圣经给我们的总原则。至于怎样应用在生活里,就要看我们能不能顺服、又怎样以智慧和爱心来处理个别的案例了。
总的来说,申24:1-4和可10:2-12、林前7:10-16的教导是没有冲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