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31:19、50(和修版)
31:19 你们和你们所掳来的人,要住在营外七天;凡杀了人的,和一切摸了尸体的,要在第三日和第七日洁净自己。
31:50 如今我们把各人所得的金器,就是脚链子、手镯、打印的戒指、耳环、项链,都送给耶和华为供物,好在耶和华面前为我们赎罪。”
民数记用6节记载以色列与摩押人争战(民31:7-12),却用了更多篇幅来记载军队凯旋归来之后的处理(民31:13-54)。在此讨论几个重点:
1. 洁净军兵和俘虏:所有参战的军人,以及掳获的处女,要先在营外七天,按照民19章红母牛灰的条例,在第三日及第七日洁净自己,也要洁净一切的衣服(民31:19-20,19:12、19)。因为他们不论是在战争中杀敌,或是接触过死尸的,都算作不洁净。这是民数记记载该条例的首次应用,也为后来参战者立下典范。
2. 洁净掳获的掠物:分为两大类,凡是金属类,能耐火的,要先经过火,再用除污水,方才洁净。凡不能耐火的,则要用水来洁净。这也是补充红母牛灰条例,再次说明“火”与“水”的洁净功能(21-24节)。
3. 公平分配战利品:要把掳获的掠物分成两半,一半给那些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给全会众。后来大卫也据此立下规矩:“上阵的分得多少,留下看守物件的也分得多少,大家应当平分。”(撒上30:24)接着规定,上阵军兵所分得的人或牲畜,“要五百取一,献给耶和华为贡物”(28节)。而分给百姓的掠物中,无论是人或牲畜,“要五十取一,交给照管耶和华帐幕的利未人”(30、47节)。因为这是耶和华的战争,所有战利品都当归献给神。
4. 官长献金饰赎罪:千夫长及百夫长来向摩西汇报,在这次战役中他们下属的死亡总数竟然是“零”。因此他们把所夺获的金器首饰,献给耶和华为供物(qorban),好替他们的生命(nepeš复数)赎罪(kipper)。(50节)这“赎价”如同半舍客勒的赎银一样,表示被数点之人性命得以保存(参出30:12-16)。而且他们没有因摩西斥责他们没有杀死米甸妇女而心生怨怼,反而极其尊重摩西,自称“你的众仆人”(49节)。
思想:
美国石油大王洛克斐洛名言:“要注意最后百分之五,因为结尾做得好,整件事情就做得好。”事情的收尾往往比事件本身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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