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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结论(15:58)
58节是15章的总结,中心信息是劝勉信徒为主作工。
为什么要为主作工?
因为主已经为我们复活了,又因为我们对将来充满了盼望,所以我们要好好地为主作工。
怎样作工呢?要坚固不动摇、要常常作主工、竭力多作、劳苦而作。
为主作工不徒然:
我们不一定可以亲眼看到工作的果效,也不一定有果效;但是我们相信我们所作的不徒然,因为:
主已经记念;而且为主劳苦的结果已经使自己在生命、恩赐和品德各方面都有所学习。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已经为福音作了见证。

2. 捐献的原则(16:1-4)
在15章,保罗竭力地证明耶稣基督复活的事实。复活的信息,直接影响到信徒生活侍奉的态度。16章讲到了信徒奉献金钱,也同样受复活信息的影响。既然我们的人生有永恒的价值,这样我们对于在这个短暂世代中被认为是最有用的金钱,也应当作有永远价值的运用了。
“论到为圣徒捐钱”,指明本节所谈的是“为圣徒”的需用而奉献。保罗在这里所指的圣徒是指耶路撒冷的圣徒。耶路撒冷的圣徒曾经大受逼迫而分散,甚至家破人亡,生活无依。所以保罗劝勉外邦教会的信徒要为耶路撒冷的圣徒捐献钱财,供给他们的需要。
“我从前怎样吩咐加拉太的众教会,你们也当怎样行”,按林后8-9章及罗15:25-26我们知道哥林多人的确是照样行了。可以看到早期教会,彼此之间在钱财上互相帮助。
信徒在奉献钱财上应该怎么样呢?
第一,应该在一定的时间内查看自己的进项有多少,然后抽出所应该奉献的那部分,预备为主所用。
第二,我们奉献的钱财应该是预先准备好的,不是临时去凑的。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的意思是什么呢?如果说是为了特别的需要而奉献,那就是指:预先有了一个需要的对象,或者是预先承诺了一个捐献的数目,然后每主日从进项中抽出来。如果不是为了特别的需要而奉献,那么保罗在这里只是教导信徒一般的奉献原则,信徒应当经常在七天的第一天奉献钱财,这样就可以经常有力量帮助人,又使教会随时可以帮助其他地方的信徒,不需要急忙中凑钱,这就显得不够尊重了。
第3节,虽然保罗鼓励他们奉献,帮助其他地方有缺乏的信徒,但是他并没有替他们管理奉献的钱财,而是交给教会所推荐的人。保罗这样做并不是因为他没有权过问教会这方面的事情,而是因为他是一个谦卑的人,他很尊重教会的决定。
保罗在选择谁负责把众人的捐资送到耶路撒冷的时候,所留意的原则只是务求公正,光明,清洁,可以取信于众教会而已!
第4节,保罗的意思是如果需要他去的话,他也是会去的。和合本翻译作“该去”,容易使人误会以为哥林多教会的负责人对保罗应不应该去有决定的权柄;其实意思不是这样。因为下面说“他们可以和我同去”,可见保罗在这件事上还是有他的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