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在弗4:1-6:20,都是讲属神子民的生活模式,就是要与蒙召的恩相称,其中包括竭力保守教会的合一;运用恩赐建立教会;脱去旧人的污秽并穿上新人;活像光明的儿女等等,今天我们要查考的主题是:与家人的关系,经文是弗5:22-6:9。按照经文排列的次序,分别是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以及主人和仆人的关系。
简单地来说,保罗指出,妻子应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儿女应当顺服父母;仆人应当顺服他们的主人。在弗5:21,保罗首先揭示了顺服的重要,他说“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这句话为下文要说的各个关系打下了基础,保罗在每个关系中,都强调如何能够以和好的态度来促进彼此的关系。
首先我们来看第一种关系,那是夫妻的关系,经文是弗5:22-33。保罗首先指出:“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这是神给作妻子关于婚姻的一条原则,整本圣经只有这么一条,如果她能遵循的话,就能使她的丈夫成为一个非常负责任、有爱心、易相处的人。
为什么妻子要顺服丈夫呢?下文为我们提供了答案,5:23-24说:“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
为什么保罗说妻子应该顺服丈夫,而丈夫应该爱妻子呢?也许是因为当时有些妇女信主后,在基督里得着自由,便觉得再难以顺服;男信徒按照罗马的习俗,做一家之主,拥有无限的权力,不习惯爱护和尊重妻子。当然,丈夫和妻子都应顺服对方,正如他们都要爱对方一样。
弟兄姊妹,保罗在弗1:22和4:15,曾经用头和身体比喻基督与教会的关系,这里也将妻子和丈夫比喻作身子和头。不过丈夫作妻子的头,并不表示夫妻之间有等级的分别,而是说明彼此间亲密而互相依存的关系。教会顺服基督,从基督那里得到爱顾、关怀和供应,妻子对丈夫的顺服也是如此。
虽然有人曲解保罗有关“顺服”的教导,赋予丈夫无上的权威,我们却不能回避这个教导,就是妻子要顺服丈夫。按圣经的教导,男人是家庭中的属灵领袖,妻子必须跟从他的带领。但是真正的属灵领导也包括服事,正如基督服事门徒,甚至为他们洗脚一样,所以丈夫也要服事妻子。一个有智慧、荣耀基督的丈夫不会滥用领导的权力;一个有智慧、荣耀基督的妻子也永不会轻视丈夫的领导。滥用领导的权力或轻视丈夫的领导,都会导致夫妇的冲突,甚至出现婚姻危机。
神是很公平的,祂给了妻子一条原则,就是要顺服丈夫,像顺服主一样。接着,祂给了丈夫一条原则,就是弗5:25所说的:“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很多弟兄读圣经,只读到“妻子要顺服丈夫”,没有留意“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这句话,于是强迫妻子在任何事情上都要跟从自己的意思和标准,不懂得爱对方。弟兄姊妹,丈夫不是要使妻子顺服,而是要爱自己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一样。
弟兄姊妹,为什么神吩咐丈夫们要如此彻底地爱他们的妻子呢?因为神了解女人最大的需求之一,是要有安全感。她需要丈夫彻底地爱她,所以神就吩咐丈夫满足妻子的需求。
以弗所书所提到的夫妇关系,所有的婚姻问题都是由于不遵循这两条原则而发生的,一个幸福的婚姻只需要两条原则:一条是给丈夫的;一条是给妻子的。当丈夫不能像基督给教会一样的爱来爱妻子的时候,妻子就开始没有安全感,开始觉得她有必要保护自己。当她开始质疑丈夫的决定时,丈夫会觉得非常难过,因为这表明他不是掌权的、不是最高领导,于是丈夫觉得自己受到了挑战,变得更强硬、更冷漠,以显示他的权威。与此同时,妻子也失去了安全感,婚姻开始出现了裂缝。只要我们有爱,妻子就很乐意顺从她的丈夫;同时因为她的顺服,作丈夫的可以尽情地表达他对妻子的爱,这样两人的关系会变得越来越融洽。
在弗5:26-27,保罗讲基督牺牲舍己的一个积极目标,是叫教会得“洗净,成为圣洁”,经文是这样说的:“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
“圣洁”和1:1的“圣徒”是一样的,基本意思是指属神的事物;“洗净”在新约中也有翻释为洁净的,保罗这样说,是因为在那时候的婚姻中,新妇十分重视在婚前清洁自己的身体;同样,教会将自己献给基督,也应该洁净自己。
弟兄姊妹,当你留心读弗5:22-33,会发现当中一共用了六次“自己”,提醒神给百姓的旨意乃是一夫一妻的,所以丈夫爱妻子,就是爱自己的身体,婚姻要求真正的合一,就是爱对方像爱自己一样,使影响一方的事情,也会影响另一方。在婚姻里成为一体,不表示会因此失去自己的个性;爱护对方如同爱自己,学习察觉对方的需要,就是一种彼此的成全。
5:33是一个简单而重要的总结:“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如果我们都愿意追随神的教导来生活,就不会有争吵、分居、离婚的事情,我们的家庭也会更加美好了。
在弗5章里,我们学到被圣灵充满的一个结果就是信徒彼此顺服,在第六章开始,我们要学习的是儿女对父母的顺服,经文是6:1-4,主题是父母与儿女的关系。6:1-3是给儿女的,6:4则是讲给父母听的。
我们先来看弗6:1-3:“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原来,儿女的基本责任,是在主里听从父母,无论儿女是基督徒,或者父母是基督徒,都是没有分别的。父母与儿女的关系,是为全人类设立的,而不是单单为信徒设立的。主的命令是在“在主里听从”,意思是说,儿女听从的态度就像听从主一样,只要与神的旨意相合的,就当凡事听从。当然,如果有父母吩咐儿女去犯罪,那就不应该听从了,但是也要有礼貌地推辞。
为什么要听从父母呢?从经文中可以找到四个基本理由。第一个理由在6:1,保罗说:“这是理所当然的”,这个原则是家庭生活的基础。
第二个理由是因为这是圣经的教导,当神在西奈山颁布律法的时候,便说:“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这是出20:12的经文。此外,申5:16也记载说:“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弟兄姊妹,孝敬父母是是十诫中第一条带有特别祝福应许的,命令要求儿女尊重、敬爱、听自己从父母。我们孝敬父母的最大益处,是使我们得福,这是保罗列出的,孝敬父母的第三个基本理由。第四个理由是使我们在世长寿。
对儿女教训完后,保罗紧接着给父亲一些提示,弗6:4说:“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保罗指出,父亲不应该惹自己儿女的气,作无理的要求,反而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抚养儿女。经文中的“教训”这个词,是指管教、督责、言教身教并用。“警戒”是指忠告、责备和训斥。弟兄姊妹,如果你是父母的,就要记住教导孩童必须要在主里面,要照着神在圣经中所揭示的旨意而施行管教。
在弗6:5-9,保罗谈到主人和仆人的关系。奴隶在罗马社会里扮演重要的角色,当时的罗马帝国内有数百万的奴隶,很多奴隶和主人都成了基督徒,因此早期教会便要直接处理主仆关系的问题。保罗既不宽容又不谴责这个制度,却教导主人和仆人当在基督家里共同生活。按照这样来看,保罗的教导就是针对当时的情况而说的,如果应用在今天的社会中,我们可以从雇主和雇员的关系来看。
6:5-8,保罗提到身为奴仆或者雇员的态度,保罗说:“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
弟兄姊妹,你是存什么心态上班的呢?经文告诉我们,首个责任是听从肉身的主人,存尊敬的心、负责任的心来完成交托给你的工作,就好像听从主一样。
我们的事奉必须是殷勤的,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这句话很多意思,很多人在上司面前表现得勤劳工作,上司不在就立刻松懈下来。弟兄姊妺,不管你现在作的是什么工作,你都是耶稣基督的见证人,因此要为着主的缘故把工作做好,并且总要比要求的多做一点,这样我们的生命就可以成为耶稣基督的美好的见证。
此外,我们工作时也要甘心乐意,不只是外表上的依从,而是内心充满情感,凡事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我们的一生和事工只是等候神的赏赐。
以上提到的是仆人对待主人和工作应当存的态度,那么主人又怎样对待仆人呢?保罗在6:9便告诉我们:“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在保罗的观念中,无论是地位显赫的人,或者是身分低微的人,在神的眼中都是一样,主人和仆人有一天都要在主面前交账。
弟兄姊妹,圣经是宝贵的,无论你是丈夫、是妻子、是父母、是儿子,或者是主人、仆人,你都有自己应尽的本份,盼望大家明白神的教导,在生命中为主作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