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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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信耶稣的人是新造的人。如同罗6:11所讲,信徒在生活中胜过罪恶的第一步是看自己是向罪死了的人。但我们也经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里面的老我并没有死,遇到试探时,还常会受到引诱进而犯罪,在这个时候,保罗说我们就当看自己是死,不要听自己内心老我的声音,不要按着老我的肉体行。这是消极方面,积极方面则是向神看自己是活的,过一个积极服事神,追求满足神心意的生活。

而洗礼就是一个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外在信心记号和宣告。代表了我们与主耶稣生命的联合,就像植物的接枝一样,我们接上了耶稣基督赐与我们的新生命,成了一个新人。

但问题是我们怎样过一个与我们新生命配合的生活呢?罗6:12-13讲到秘诀就是两个不要和两个要。“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和“不要”将你们的肢体作不义的器具;“要”将自己献给神,作义的器具。

保罗也再次提醒信徒(罗6:14)已经从律法下得到释放,不再像旧约时代神的子民那样必须福在律法之下。律法并不能带给人抵挡罪恶的能力,它只定人的罪,但恩典却能给人能力。

接着罗6:15出现了第二个问题:“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么?”,保罗的回答是斩钉截铁:“断乎不可”。这和罗6:1的问题不同处在6:1保罗意思是指经常性、习惯性的犯罪;而罗6:15是指一次就作成的动作。

追求成圣就像一次属灵的旅程,我们出于意志的选择,所作的每一个有属灵意义,或有道德意义的决定,都直接影响了我们整个属灵的生活和生命的成长。如果我们作了一个正确的选择,一次的拒绝罪,那么我们就是在属灵的生命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如果作了错误的选择,准许自己犯罪,那么就是在属灵生命上退后一大步。

而能不能在属灵路上作一个得胜的人,关键点就在于我们的奉献。究竟我们将自己的肢体奉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呢?还是奉献给神作义的器具呢?

罗6:16-22保罗以奴隶与主人的关系来看信徒的生命。

保罗说,你们从前是罪的奴仆,罪是你们的主人,凡罪所命令的恶事,你们不得不作,你们没有说不的权利。但现在,你们不再服事罪,而是服事神,你们要追求的是讨神的喜悦,因为你们是神的仆人。罪付给仆人的工价就是死,但神不仅付工价给祂的仆人,祂所赐的更好、更丰富,神在恩典中白白赐下永生,就是我们与耶稣基督联合而有的新生命。

在成圣的道路上,只有两个选择,或作罪的奴仆,或作顺服义的奴仆。实际上,我们如果不主动选择顺服神作义的奴仆,我们就是顺服罪了。而我们顺服的对象当然是神自己。

罗6:19-22保罗还是再次强调,基督徒奉献自己作义的器具,是应该出于自己的甘心。

但是,如果我们肯将自己和我们的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罪必不能作我们的主。

事实上,保罗也将“作罪的奴仆”和“作义的奴仆”两种结果告诉我们:罗6: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永生是神的恩赐,是神白白赐给我们的,我们根本也做不了什么,只要我们肯相信肯接受主耶稣,这永生就赐给我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