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张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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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祭司、利未人与先知是事奉神的仆人,祭司和整个利未支派一样,在以色列是没有地业的,他们的收入,来自以色列会众向神奉献特定的部分。
2. 耶和华是全职事奉者的产业(申18:1-8)
2.1. 这是很美的一句话,但是如果没有信心,这也是很没有安全感的一句话。(申18:2;民18:20)。
2.2. 将最好的给传道人!
申命记18:3,和利未记7:28-36、民数记18:8-19,差别的理由不大清楚供给祭司似乎有不同的方法。
2.3. 利未人的事奉: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恭恭敬敬地事奉。(申18:7)
2.4. 利未人在郊野仍有一些牧羊的情形,所以他们可能多多少少有一些零星的产业。(申18:8)
3. 不要追随迦南异教的恶习(申18:9-14)
3.1. 使儿女经火:是异教的风俗,把儿女献为人祭。
3.2. 过阴的:是指交鬼,把死人的亡魂找来。
3.3. 作完全人:洁身自爱,不参与异教的恶习歪风。(申18:13,诗18:23,撒下22:24)
4. 先知的事奉(申18:15-22)
4.1. 指向基督(申18:15)
4.2. “像我”的挑战!(林前11:1)
4.3. 旧约先知和新约先知不同!(申18:19;林前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