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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金句: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

背景:

罗12:19是承接上文“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12:17-18)保罗说“若是能行”,也就是有不能行的时候,特别是不合圣经真理、罪恶之事,就不能同流合污,那么信徒如何面对?

所以,保罗接着就提出“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12:19-21)

这是保罗爱的叮嘱,也是针对基督徒如何与世人相处的一个结论,特别是当时保罗和罗马教会信徒正面对来自于罗马政府、犹太教徒、一般非信徒的攻击,随时会因基督信仰而失去生命,这段教导正是信徒所需要的。

保罗引用申32:35:“他们失脚的时候,伸冤报应在我,因他们遭灾的日子近了,那要临在他们身上的必速速来到。”以及箴25:21-22:“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饭吃﹔若渴了,就给他水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耶和华也必赏赐你。”,勉励信徒面对逼迫、攻击,要有“以善胜恶”的心志:

我们没有伸冤权,因为除了神,没有人有权审判人
惟有仁慈能溶化人心,化敌为友;“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要征服的不是别人,而是征服自己复仇的心

最后,保罗用“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为罗12:14-20“基督徒与世人交往的守则”这一段教导做一个总结。

思考:你认为不以恶报恶最大的困难是什么?你有这样的经历吗?

经文解释:

1. 参考不同译本
吕振中译本:“亲爱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给上帝的义怒留地步;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2. 给所有肢体的劝勉
a. “亲爱的弟兄”按当时希腊文的用法,弟兄们包括“姊妹们”,这勉励是给所有基督徒。
b. 这勉励却不容易行──受压迫的时候不为自己伸冤是与人性相违反的,所以保罗用“亲爱的”这样的爱称来鼓励和劝勉信徒。

3. 不要自己伸冤,而是听凭主怒
a. “不要自己伸冤”
i. 伸冤有两种含意:伸张公义或惩罚、报复
ii. “自己伸冤”含有自己采取行动报复别人的恶待的意思。
不自己伸冤,那心中的冤苦如何化解?公义如何伸张?
b. 宁可让步,听凭主怒
保罗说:“人若自己不去伸冤,神会去为人伸冤,向恶人发怒”。
尊重神的审判权
“让步”可翻译为“容让”,而“容让”可解释为“留地步、给机会”的意思,参考吕振中译本:“宁可给上帝的义怒‘留地步’”。
思高译本:“给神的忿怒留有余地”。
这个劝勉重点乃在──表面是对人让步,实际是向神让步。人遇到不满意的事,便自己去报复,就是不给神机会去向恶人发怒。
审判是神的特权,把事情交给神来处理,为神施报应的律留地步,无论报应会立刻实现,或在“神震怒……的日子”才实现。

思考:你曾有受过冤枉、逼迫想报复,但最后却没报复甚至饶恕对方的精力吗?从中有什么学习?

c. 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此处的“我”,是指神,也就是审判和施行惩罚的主权完全在于神!
i. “报应”有两种含意
正面的意思:报答、偿还
负面的意思:报复、报应
此处的“报应”是指负面的报复、报应,而这报应应由神来施行!
究竟圣经在哪里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ii. 来自申32:35:“他们失脚的时候,伸冤报应在我;因他们遭灾的日子近了,那要临在他们身上的必速速来到。”
所以旧约诗人常常祷告,诗9:4:“因你已经为我伸冤,为我辨屈﹔你坐在宝座上,按公义审判。”
不要为自己伸冤还是消极的,积极的行动是:“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追求神使那些作恶的、逼迫我们的敌人,最终能为我们的朋友。

4. 让敌人成为朋友
罗12:20:“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a. 引自箴25:21-22:“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水喝”,就是把对方所不该得的,给他得着;在对方有需要的时候,积极地帮助他。
b. “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这是一句当时流行的成语,“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i. 有人认为这是反映埃及一种宗教仪式的影响,根据这种仪式,人若犯罪可以将烧着的炭放在盛着炭灰的盘子里,顶在头上来表示真正的悔改。
ii. 圣经学者大都认为保罗引用箴言的意思是:
“借着基督徒的善行,加增我们仇敌羞耻的感觉,像火烧一样,催逼他悔改,如此我们可以得着一个仇敌,将他改变成我们的朋友”。
iii. 如释经家布鲁斯(F F Bruce)就指出:“使敌对者自感羞愧,并导致他悔改。”

思考:不为自己伸冤,而是要把炭火堆在敌人头上,这是不是和气生财?

总结:

罗12:21:“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这句话总结保罗在上文(罗12:14-20)说的,基督徒与世人交往的守则。

1. 保罗在此形容善、恶如同两个对阵的敌人,激烈的冲突,保罗勉励信徒在此争战中:
a. “你不可为恶所胜”:就是不可让别人的恶待,降低你作为一个基督徒的原则和要求,而采取世俗的方法来加以对付。
b. “反要以善胜恶”:就是坚持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原则,基督生命的能力终必会带领我们胜过难处――不是我超越难处,而是我的见证征服了对方,化解难处。

2. 旧约圣经是怎样教导我们看待作恶的人?
诗37篇,有一位老年人(25节,可能是大卫),凭着他多年的生活经验和他认识上帝的生活中得出一个结论,说:“不要因恶人兴旺,而心怀不平……你(义人)当倚靠耶和华而行善,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实为粮;又要以耶和华为乐,他就将你心里所求的赐给你。当将你的事交托耶和华,并倚靠他,他就必成全。他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你当默然倚靠耶和华,耐性等候他。不要因那道路通达的和那恶谋成就的心怀不平。”他语重心长地说:“当止住怒气……离弃忿怒;不要心怀不平,以致作恶……但谦卑人必承受地土,以丰盛的平安为乐。”(8、11节)。

3. 基督徒不自己伸冤的最大理由,乃是不愿取代神的地位,篡夺神主宰的权柄!
a. 基督徒对仇敌的态度不是报复,乃是施恩。
b. 消除仇敌的惟一方法,就是与他作朋友;消除仇恨的惟一方法,就是以爱对待。

当基督徒愿意让主来发怒的时候,其实是给犯罪的人机会,是给得罪基督的人机会悔改,否则主的怒气临到的时候,那是很严重的。就好像法老一直欺负以色列人一样,以色列人也是手无寸铁,就等着上帝来做事,主一定会报应的!在今生,也许我们看不到一个完整的报应,但是在将来的大审判里面,神会有一个完整的报应!

思考:为何要让神伸冤?你曾经历神为你伸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