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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曾经试过在人生的某一个时刻中,认识到自己是一个罪,是敌挡神的呢?是犯罪得罪神的呢?你也许还没有明白到自己是活在失丧的景况当中,你并不知道自己与神隔绝,你是活在灭亡,等候审判的光景之中。然而,你却知道自己在得罪神,你无法自拔,你所有的好行为,好表现都不中用,因为你很清楚知道,所有的好行为和好表现,只是昙花一现,无法持久。过不久,你又会故态复萌,重回往日所犯的过失之中。虽然你恨恶自己所作的坏事,但无奈你却无法抗拒,所以又陷在其中。

然后,在绝望之余,在你经过多番尝试和努力之余,你感到需要耶稣,你觉得只有耶稣才可以救你。你心中有了这种想法和渴望,然后有一天,有人把福音传给你,帮助你明白到,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原来是为了背负你的罪,为你还清一切的罪债。于是你受到了神的爱所感动,决心接受耶稣作你的救主,你祷告,邀请主耶稣进到你的心中,你愿意接受祂作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你向祂承认你的罪,而你又相信和接受祂的赦免,这就是人得救的经过。到底在你过去的生命中,是不是曾经作过这样的决定呢?你是诚心相信接受耶稣做救主呢?

又或者你是那些一生努力做好,不断向上,力求无过,为要藉此告诉神,你尽了全力,你应该可以获得祂的接纳,因为神是爱世人的,祂看见你的好行为,必然会接纳你,而不会让你到地狱去。抑或你是那些活在邪恶和罪孽之中,无恶不作,然后希奇一位充满慈爱的神,能否将你从罪恶的深渊之中救拔出来呢?这位神是怎样可以弥补你破碎和毁灭的一生呢?让我确实的告诉你,不管你的景况败坏到怎样的地步,神都有方法,祂有能力,祂一定可以改变你,只要你让祂在你生命中作工,祂必定能够将你彻底的改变过来。

然而,问题的焦点却不在于行为,问题的焦点却在于一种处境,一种情况。

一个没有基督的人生,他的景况就是失丧的,沉沦的,灭亡的,毁灭的。约3:16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里经文所讲的“灭亡”,就是等于“失丧”,跟“毁坏”、“毁灭”,等等是同一个的词。而永生也是一种生命的质素和质量,它是神的生命,是永远的生命。当人相信接受耶稣做救主的时候,圣灵就把神的生命放在人里面,叫人和神的生命有份,从此就作神的儿女,因为跟神有了生命的关系。而“永生”就是指“神的生命”来说的。

永生不但重质,而且还重量。它不但是神的生命,有质量上的保证;它还是永恒的,没有尽头的,是持续到永远的。任何人只要相信接受耶稣基督做救主,都可以获得这美好的永生,不但有神的生命,而且这生命是直到永远的。然而,神的大爱却跟我们不不是失丧,没有关系。换句话说,神的爱不保证所有的人都得救,也不保证所有的人因此就不失丧。神虽然爱我们,但是我们依然可能离开神,远离祂,拒绝祂,但是神依然是爱着我们的,祂的爱是不会改变的。但是除非我们先接受耶稣的拯救,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今天的经文,依然是约3:15-17,主耶稣在这里说:“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你相信神爱世上的每一个人,这是绝对正确的;你相信神爱你,这也是毫无疑问的。神以无条件的爱爱着我们,这是神透过圣经告诉我们的。不管我们堕落到怎样的程度,不管我们犯了什么罪,不管我们落到怎样的处境,神的爱都没有分别。不管你是感到如何的绝望无助,神的爱依然不改变,对你依然是满有慈爱的。然而,是不是因为神爱我们,我们就都得救了,就都脱离了失丧和败坏的景况呢?不是。

请我们再留意约3:16的话,主耶稣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里讲到神的大爱,而这爱促使神甘愿差耶稣到世上来,道成肉身,甘愿限制自己在地上做人。耶稣基督来是要作世人的救主。太1:21,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告诉他“马利亚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爱就是这件事的推动力。

圣经提到“道成肉身”这个词,到底什么叫做“道成肉身”呢?那是什么意思呢?“道成肉身”是神的一种爱的行动,是神为了表达爱世人的一件壮举,是神将祂的大爱向世人彰显的事实。神知道人一生下来,就陷入失丧,无助,绝望,灭亡,痛苦的景况之中,祂知道我们需要祂的拯救。而如果祂不拯救世人,任凭世人,那么人根本没有解脱的方法。然而神因为极爱世人,这爱驱使祂愿意来到卑微的尘世,限制自己成为一个人,站在人的地位上,代替人受刑罚,为人付清罪债,以致人可以因他得救。

如果说什么事可以让人惊喜,什么事可以让人震憾,并且深受吸引,再也没有比“主耶稣为世人而死”的这件事,更吸引人的,而且与我们是息息相关的,它是关乎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死的。试想,神是创造宇宙万有的主宰,祂是拥有一切的主权和能力的;然而祂看见人陷在绝望和无助的景况中,就动了慈心,祂选择来到祂所创造的尘世。这个地受了咒诅的堕落的世界。主耶稣不但到世上,还得成为一个人,神性穿上血肉体,祂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罪身的形状,住在罪人的中间,好让人可以明白祂,认识祂。然后主耶稣的使命,就是要到世上来向人启示神的爱和拯救,然后还要亲自上十字架去为人成就救恩,这难道不是值得我们驻足观看,不是值得我们深受感动么?

神为了拯救失丧的人,而付出祂生命的代价,我们又怎么能够忽略人失丧的事实,不当一回事呢?我们要是轻看待这个问题,就是不明白神的心肠和感受了。

圣经让我们看见神重视人灵魂的得救,指出唯一的救法,唯一使人得拯救的门路,就只有相信接受耶稣基督的拯救。神为人完成了全备的救恩,付清了我们所有的罪债,祂是站在我们的位置上,以无罪之身代替我们受刑罚的。

然而,神这么爱我们,并不等于我们就得到了拯救,并不等于我们就从永远失丧的光景中得到解脱。圣经约3:16所指出的,不是说神的爱可以使人获得拯救,只是指出神的大爱,驱使祂差祂的独生爱子主耶稣到世上来,为要将我们从永远的死亡中救拔出来而已。神的爱不但驱使祂从天上降到尘世,神的爱也是无条件的大爱。

我再说,神付出生命的代价,为要将我们从死亡和失丧的光景中拯救出来,为要与我们重建关系,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就因此得救。神的爱和人的得救与否,是截然不同的,是两件不同的事。神的爱是伟大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完全的,绝对的,但这不能使我们因此而得救,得到永恒的保障。因为圣经只是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就是这样而已。

罗5:6-8的经文说:“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保罗指出主耶稣在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就为我们死。我们为什么软弱呢?这正是指出我们的行为和表现,无法让我们获得拯救,我们是软弱的,无力的,无助的。这是人失丧的景况,他对属神的事物毫无反应,只是活在罪恶和叛逆之中。正如弗2章一开始所形容的,“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这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下来的光景,没有一个例外,我们都受着这种叛逆的性情所操纵,身不由己。

然而,充满慈爱的神,就在我们仍处在这样的光景中的时候,为我们死。这是神无条件的大爱的彰显,是超乎我们所能想象的,也是我们不配得到的。神拣选我们,不是因为祂看见我们将来的景况,会有怎样的改变和希望,神之所以拣选我们,单单是因为祂喜悦我们,祂乐意这样做而已。恩典是出于祂的主权,圣经说“他要恩待谁就恩待谁,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

主耶稣说:“神爱世人。”到底这句话的意含是包括什么人呢?有时候,我们会很憎恶某一群人,某一些组织的人,认为这些人的行为很凶恶很残忍。像一些恐怖主义分子,他们的所作所为,让人厌恶,气愤,我们认为神绝对不可能爱他们。可是,这是我们是从人的“行为”作为出发点,认为这些人无恶不作,所以不值得神去爱。不错,这些人的行为,的确是凶残的,是叛逆神的,得罪神的。是处在失丧的光景中,与神为敌的,也是没有爱在他里面的。

而另一些人,他们是受人敬重的,既富有又乐于助人,经常做善事,心地又善良,道德行为都无可指责,我们认为这些人应该得到神的宠爱,这也是从“行为”的出发点来看。其实在神看来,他们一样是活在失丧的光景之中,跟前面那些人的景况毫无分别。从行为表现上来看,的确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从神的角度来看,其实两者都是一样。人是看外貌却是看内心。即使他们到教会去,即使他们都参与教会的活动,这也不会造成任何分别作用,他们依然在神面前是失丧的,不因为行为上的改变而有任何的不同。人心在归向神之前,在神看丝毫分别都没有,都是失丧的,都是离开祂,跟祂没有关系的。

当然,人很难接受和承认自己是失丧的。也许有些人也很难接受神一样爱那些无恶不作的人,跟爱他们一样,认为这是不公平的,是没有可能的。我再说,这纯粹是从我们人的角度来看,来划分人的不同,其实在神眼中,神看见人的心,人的动机,神知道人都是叛逆祂的,人里头都是偏离祂的。即使信了耶稣的人,行走在天路之上,努力追求成圣,然而还依然可能犯错,有许多的软弱和跌倒,我们都会依然犯罪得罪神,只是神有无限的忍耐和宽容,以及爱和恩典,所以我们仍然可以存活,并且得到神的力量去支持。因此,神爱世人,神接纳世人,神不以人的行为表现去作标准,因为神知道人如果靠行为去取悦祂,是根本不可能达到的事,神之所以爱人和接纳人,是因为神本性就是爱,这是神所喜悦做的事。

然而,今天我要指出的却是,神虽然是爱,有无限的爱,这却改变不了人失丧的景况,人要脱离和走出这失丧的景况,就必须回应神的爱,这是人要做的事,要负起的责任。人若不回应神的爱,即使神是多么爱我们,也没有用,是解决不了人活在失丧景况中的事实的。单是神爱我们,这不能叫我们离开失丧的景况,我们必须回应神的爱,愿意相信接受祂的拯救和恩典。

约壹2:1-2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主耶稣是那挽回祭,是在神面前把我们挽回的,祂来到世上,成为人,在世上生活,最后被人钉在十字架上,流出祂的宝血,祂不是为自己的罪而死,祂是没有罪的,祂是不该死的,却为着我们的罪而受死,为我们付清罪债。在主耶稣到世上来之前,就是在旧约时代,人只懂得以动物的血来献祭,为自己赎罪,但那只是一个记号和预表,没有实际的功效。来10:3说“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直等到主耶稣来了,祂死在十字架上,救赎的工作才大功告成。

救恩是普世人类所预备的,无论是什么人,都在神的爱中有份,都可以接受这奇妙的救恩。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死,祂不是只为一个民族死,或者是为某一类人而死,祂乃是为普天下人而死,为亚当以后后所有生在世上的人而死,不论是那一个年代,那一个地方,那一个种族,都在神的爱中,都有份于神的救赎。因此,活在今天的你和我,都是神爱的对象,也是神拯救的对象,我们都是主耶稣舍命救赎的对象。

也许有人会问:“神这么爱着我们,神连祂的生命都为我们舍弃,我们怎么会不得救的呢?”这问题的答案,依然是约3:16,经文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然后,36节又说:“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这里很清楚告诉我们,并不是因为神爱我们,我们就因此得救了。神的爱只能促使祂为人死,差祂的独生子主耶稣到世上来,为人预备救恩,把一份白白的礼物送给人,但是神的爱不能让人因此得救,因为人必须回应神的爱,只有信耶稣的人才有永生,不信耶稣的人,是得不着永生的。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你就可以更容易明白。假设你不小心跌进一个水流湍急的河里,而你又不懂得游泳。一个很会泳术的人,看见你危急的情况,奋不顾身的跳进河里,他要来救你。当他游近你身边的时候,他对你说:“不要担心,放松,让我来救你吧。”若是你一边挣扎,一边说“不,我不要。”你一面说“不要!”一面推开那来救你的双手。这样,即使对方的游泳的技术再好,救生的技术再好,也一样救不了你,是因为你不愿意接受拯救,而不是因为没有人救你。

全能的神怜爱世人,差祂的独生子主耶稣,来到世上为了拯救世人,祂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被钉在十字架上,受尽痛苦和羞辱,在肉身上受尽折磨和鞭伤,就是为了将你和我从失丧的光景中拯救出来。神的爱我们,这爱是真确的无比的,然而我们却不是因此就得救了,不是因此就离开失丧的景况。即使我们做很多善事,即使我们学习做个好的基督徒,在外表上满足教会一切的要求和礼仪,但依然无法使我们得到拯救,除非我们真的回应主的救恩。

相信耶稣的拯救,才可以使我们获得拯救,脱离失丧的景况,获得新生。新约圣经一再强调“信”这个字,因为这个字非常重要。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信子的人有永生,这是唯一的方法,只有相信耶稣才可以使我们真正得享永生。

既是这样,我们要在神面前谦卑,向祂祷告,承认我们的罪,承认我们无助的景况,然后接受神大能的拯救,接受祂的爱到我们的生命中,这是唯一的门路。

我们要承认自己的无助,要是我们还以为自己可以救自己,我们不会去向神求助,我们的心依然是远离神的,我们依然会用自己的方法。但是认识到自己无助的时候,我们就转而求告神,仰望祂,向祂呼求,神的恩典就临到我们了。

信耶稣不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而是很简单的,任何人都可以相信,因为救恩是为普天下的人预备的。只要我们存着谦卑的心来到神面前,真诚的向祂悔罪,祈求祂的赦免,乐意接受祂的拯救,神就会马上接纳我们,圣灵会马上进到我们心里,把神的生命放在我们里面,洁净我们,让我们得着赦罪的平安和喜乐,又给我们永恒的保障。将来有一天,我们站在神的审判台前,我们不再是被定罪的罪人,而是神的儿女,因为我们相信接受了耶稣做救主。信耶稣永远也不会太迟,即使你过去错过了许多机会,现今依然是你的机会,但是过了今生,就再没有机会了。

机会是要把握和珍惜的,当我们真诚的相信接受耶稣做救主的时候,神就赦免我们,祂就不再记念我们一切的罪。赛1:18说:“耶和华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你们的罪,虽像硃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而43:25又说:“惟有我为自己的缘故,涂抹你的过犯,我也不记念你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