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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鸿书1:3:“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

6.神不轻易发怒,因为神的属性是无限的良善,他是伟大的。

二,神不轻易发怒的原因是,他是大有能力的。

1.那大有能力的有能力胜过自己。能以控制自己的脾气。当神的能力限制自己,那才是真正的能力,克制能力的能力,束缚全能的能力是超越全能的。神是大有能力的,所以他能克制自己的怒气。

2.神的大能是他不会以有罪的为无罪的保证和保险。当风和日丽的时候,人不会想到神是惩罚者,但当人们在暴风雨中,在地震中,在飓风中,看见神的大能与威严,人会在内心深处想到自己的罪。人本能地证明了,神是如此的有能力,神不会以有罪的为无罪。

三,最后也是最可怕的属性,“他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

1.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他从未赦免过未受惩罚的罪。所有被赦免的罪中,没有一个是不受惩罚就被赦免的。没有落在被赦免的罪人身上的惩罚,都落在了耶稣身上,耶稣承受了罪的一切灾祸。虽然罪人被拯救了,但罪仍旧受到了惩罚。

2.我们在历史上有足够的证据,在圣经中也有足够的证据,神所行过的一串可怕的奇事,他复仇的奇事,证明“他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

3.地狱是经文的论点,地狱证明了“他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

4.神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因为他是良善的,良善要求罪人被惩罚。神也是极其公正的,神的公义也要求罪人应该受惩罚。法官不能让有罪的逍遥法外。神良善慈爱公义的本性,必须定罪人的罪。神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也一定不会以有罪的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