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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在南韩首尔和香港看过这样一景:有人手持一个牌子写着:信耶稣上天堂,不信耶稣下地狱或是天国近了,你们要悔改,但持牌人一般面无表情,或者是不快乐的老人。他对路人的供献是什么?!给人们看到迷信?宗教狂热?值得想一想。
2. 也有收过电邮、电话和短讯的推销广告。这些被称为垃圾信息的对受者的益处是什么?!它们是我们?还是为它们自己的商品?
3. 在商场有售货员送赠品和小礼物,之后或劝,或强逼你购买其厂牌产品的。
以上三种手法皆属软销?硬销?用压力来达成沟通目的,结果如何?若有高级、低级传播;高贵和低俗之分。你选哪一边?因为,一次上当,以后人们就永远远离你和你的产品。这里就引发我们思考公共传播的伦理问题,其中主要牵涉到两个元素:爱心和公义。这两者间产生四个结果:
1. 有爱,没有公义=溺爱
2. 无爱,有公义=律法主义
3. 无爱,无公义=假爱
4. 有爱,也有公义=真爱
以第四种最为可取。
重要原则是:使对方有拒绝的自由才是尊重他,这是真爱。因此,若老板是基督徒,在工厂播放基督教讲道而员工没有其他选择时,则手段值得商榷。是不是?因为你不但硬销,也不考虑别人的选择权利。要逼人家听福音,则有伦理问题,是有爱心而无公义了!同样,目的与手段也应考虑。
目的与手段的平衡:
1. 目的好,手段不正确
2. 目的坏,手段正确
3. 目的坏,手段不正确
4. 目的好,手段正确
只有第四种是可取的。
参考经文:林后2:17,4:1-2;帖前2:3-6;腓1:15-18;林后2:17。
我们不像那许多人,为利混乱神的道;乃是由于诚实,由于神,在神面前凭着基督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