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经文皆采用《2010和合本修订版》。
第80句:回安提阿,述说神作为
徒14:26-28:“从那里坐船回安提阿去。当初,众人就在这地方,把他们交托在神的恩典中,要完成现在所做的工。他们一到那里,就聚集了会众,述说神藉他们所行的一切事,并且神怎样为外邦人开了信道的门。”
保罗和巴拿巴完成第一次宣教旅程,回差派他们出去宣教的安提阿教会,向教会报告:一、神借着他们所行的一切事;二、神怎样为外邦人开了信道的门。
1. 神借他们行的事:神在方伯(当地省长)面前使行法术的人瞎眼(徒13:11)。
神为外邦人开信道的门:方伯信主(徒13:12)。
2. 神借他们行的事: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合城的人几乎都来聚集,要听神的道(徒13:44)。
神为外邦人开信道的门:外邦人“就欢喜了,赞美神的道”(徒13:48),主的道传遍了那一带(徒13:49)。
3. 神借他们行的事:主借他们的手施行神迹、奇事,证明他的道(徒14:3)。
神为外邦人开信道的门:在以哥念,很多犹太人和希腊人信主(徒14:1)。
4. 神借他们所行的事:保罗在路司得治好一个生来瘸腿的人(徒14:8-10),被人掷石;众人都以为他死了,他却起来,走进城去(徒14:19-20)。
神为外邦人开信道的门:徒14:21-22说保罗和巴拿巴回路司得,以哥念,彼西底的安提阿,坚固门徒,那就代表有人信了主。他们在特庇使好些人作门徒(徒14:20-21)。
5. 神借他们所行的事:他们在路司得、以哥念和安提阿选立长老(徒14:21-23)。
神为外邦人开信道的门:他们在此处设立外邦人教会,并为这些教会设立体制(立长老)(徒14:21-23)。
保罗和巴拿巴回安提阿,述说神作为,就是向差派他们出去的“母会”作报告。这种做法在今天叫“述职”。述职在差传宣教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1. 对宣教士:通过述职坚定心志,回顾过去宣教的策略、方法和态度,寻求改进。这对个人和团队的成长都非常重要。
2. 对母会(差遣教会)弟兄姊妹:通过聆听宣教士报告在宣教地点的经历,知道神的大能作为,动员更多弟兄姊妹为宣教士代祷,使原来支持宣教的肢体得鼓励,也教育更多肢体参与宣教。
3. 对教会:通过宣教士的汇报分享,教会可作出评估,探索怎样更好地发展宣教事工,对宣教士作适切支援调配。
4. 工作文化:述职有助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文化。增进宣教团队、支持者、和教会之间的彼此信任和理解。
第81句:耶路撒冷说:外邦信徒,犹太化!
保罗和巴拿巴带领了很多外邦人归主,使腓尼基、撒玛利亚等教会很高兴(徒15:3)。但消息传到耶路撒冷教会,有些人却不高兴。
徒15:1-2:“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导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照摩西的规矩受割礼,不能得救。’保罗和巴拿巴跟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和辩论;大家就决定指派保罗、巴拿巴和本会的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事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经文讲到有几个从犹太来的信徒,向安提阿教会的信徒说:外邦人要先成为“犹太人”,才能成为基督徒。对犹太人来说,遵守割礼,饮食条例和安息日等节期,就是遵守律法。这些礼仪,基本上可以说是犹太人定义自己民族身分的方法。过去,他们就是用这些礼仪和规条,来将自己和外邦人区分出来,不致在被掳时或被外邦人统治时,丧失犹太人的身分。耶稣基督用自己的宝血设立新约之后,他们的心态没能即时转过来,还是活在过去的条文中。徒11:2曾提到有“奉割礼的信徒”。他们还没能接受外邦人可以在不受割礼、不守摩西律法的所谓“不洁净”状态下,成为基督徒,成为教会一份子。于是保罗和巴拿巴就和他们争辩起来,结果安提阿教会就派保罗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保罗和巴拿巴认真对待这事的原因:这些人教导外邦信徒行割礼和守律法是得救条件,如果接受这观点,救恩的基础就完全崩溃了。
应用:今天,我们也有可能受其他形式的律法主义影响,一不留心容易误入异端。如果有人说:除了相信耶稣,还要守一些那教派定的规矩、如喝双氧水、要认罪大哭到看到异象,才能得救,他的教导就有问题。弗2:8-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而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神给了我们一些必须遵行的命令,我们必须相信圣灵,顺服圣灵,让他管理我们,靠圣灵活出神的心意,结出果子(加5:22-23)。
第82句:召开会议,解决纷争
由于事态严重,所以安提阿教会就派保罗和巴拿巴二人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以开会去解决。徒15:4-7:“他们到了耶路撒冷,教会、使徒和长老都接待他们,他们就述说神同他们所做的一切事。惟有几个法利赛派的信徒起来,说:‘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使徒和长老聚集商议这事。辩论了许久后,彼得站起来,对他们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让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
这三节告诉我们三件事:
1. 耶路撒冷教会欢迎和接待从安提阿教会来的保罗和巴拿巴。耶路撒冷教会是巴拿巴的母会,而巴拿巴更是耶路撒冷教会一个很可靠又有生命见证力的旧会友,从徒15:12、25,可见这时他的名字排在保罗之前。
2. 耶路撒冷教会有几个信了基督的法利赛教派的人坚持己见,要求外邦人先做犹太人,行割礼、行摩西律法。
3. 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用开会一起讨论去解决问题。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就是他们在作出判断前,给巴拿巴和保罗、给法利赛割礼党基督徒双方机会发言,并且,用心聆听他们。等事情被辩论一段时间,彼得才站起来发言。
应用:弟兄姊妹,安提阿教会和耶路撒冷教会领袖们处理教会矛盾的方法,给你什么启发呢?面对矛盾,教必须召开会议来真诚讨论事情,而且要给各方有机会表述立场,耐心地聆听他们,才作出判断,这样才能令所有人心服口服。身为教会领袖,必须学习聆听。
第83句:行律法才得救?不!
经过长时间的辩论,彼得站起来发言,他首先讲述他看见神赐圣灵给外邦人的经历,而且强调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得救都因主耶稣的恩典。(徒15:7-11)
然后,保罗和巴拿巴讲述神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徒15:12)很明显,如果神不愿意外邦人作信徒,他不会赐下圣灵给他们,也不会让保罗和巴拿巴在外邦人中行神迹奇事。
最后,雅各为会议下结论(徒15:19-21和合本):“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雅各认为,信基督的外邦人只须要遵守四件事情:一、要禁戒偶像的污秽;二、禁戒奸淫;三、禁戒吃勒死的牲畜(因为没有放血,学仍在牲畜体内);四、禁戒吃血。
雅各为何建议外邦信徒遵守这四条规条?学者认为,可能是基于以下的考量
1. 为教会合一与肢体相交:初代教会是由犹太人和外邦人组成,两者文化差异极大,尤其在饮食与礼仪方面。这四项规定主要是犹太人极其敏感的事项,若外邦人不顾忌,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信仰冲突,难以在一起(例如不能同桌吃饭)。
2. 道德与敬虔的底线:四项规条与利17-18章中“寄居的外邦人”应守的条例有关。这些条文在旧约适用于非以色列人,说明这是跨文化的道德与敬虔基础。这些规定中,奸淫是道德问题,也和拜偶像有密切关系;禁戒偶像的污秽,是为远离偶像,以敬畏独一神;禁吃勒死(未放血)的牲畜和禁吃血,属礼仪洁净条例,也代表尊重生命。这些条文在旧约是追求圣洁生活的关键行为(参利17-18章)。
这四条规条与徒15:21的关系是什么?
“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徒15:21)雅各说:“因为摩西的律法在各处都被传讲”,即表示外邦信徒生活的环境中,有很多犹太人是熟悉并热心摩西律法的。所以,外邦信徒若完全不顾律法传统,在生活行为上与犹太信徒格格不入,就很难有合一的见证,也容易绊倒别人(罗14章;林前8章),甚至影响福音的广传。
徒15:20:“禁戒偶像的秽污”,是什么意思?
对照徒15:29的平行经文:29节中希腊原文是“禁戒献给偶像的祭肉”。所以大部分解经家认为20节的“偶像的污秽”,主要指祭过偶像之食物,但20节可能含意更广,也包括与偶像有关的不洁行为。
重要的后续发展与应用:
这四条规条在后来的教会历史中,其应用重点发生了转移。随着教会外邦化,犹太基督徒不再是多数,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紧张关系逐渐减弱。于是,“禁戒吃曾献祭给偶像的食物”和吃血的规定,其道德和属灵原则(远避偶像、尊重生命)被保留下来,但对于其礼仪性的严格遵守,则每个信仰群体可能有不同诠释,也有处境考虑。我们应按林前8章原则判别情况,且按罗14章的原则,对和自己不同的肢体保持尊重。
耶路撒冷会议的决定在神学上和宣教上的两大贡献:
1. 神学上:会议的结论非常清晰,它确定了单单靠恩典得救的核心信仰。
2. 宣教上:会议指出福音的本质,超越了种族、国籍、社会和文化界限。犹太人与外邦人在耶稣基督里成为一群与神复和的子民,合成为一个身体。信徒不受摩西律法束缚,更不受犹太文化规限。
思考题
安提阿教会和耶路撒冷教会处理矛盾的方法,给我们什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