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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扎根基督,向上成长,这里是《成主学堂》,我是张凡,目前我们正在一起学习的课程是“教会生活”。今天我们来到这个课程的第6讲,我们探讨教会的治理,从神而来的权柄促进合一。

我们先给教会治理下个定义:教会治理就是教会做决策的体系,是权柄的所在。教会治理可以很好地促进教会合一,也可能极大地破坏它。教会治理很重要,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上帝在圣经里写到教会该如何治理,所以当我们遵照祂的旨意而行就会荣耀祂。符合圣经原则的权柄,能够保护并促进教会的合一。今天我们会先看看圣经中所讲教会的两个主要的领导职能,即长老和执事。然后,我们会思考作为最终的决策权力的会众的角色。当我们讨论这些问题时,我们要特别注重在合一上:如何根据圣经来组织教会进而促进合一,及我们每一个人在组织内如何生活,从而可以最大地活出教会的爱和见证。

合乎圣经的教会职分

让我们先看看圣经中描述的教会的职分:长老和执事。

1. 长老

我们先看长老。长老这个词和监督以及牧师可替换使用。长老负有教会属灵监督的职责,让我们看使徒行传20:17-37,尤其是28节: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

我们在使徒行传第六章读到,长老应该特别专注以祈祷传道为事。他们还担负教会的主要管理职能。提摩太前书5:17讲到:“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基于以上背景,我从四个方面阐述按圣经原则,设立长老可以促进和保护在教会的合一。

首先,众长老治会的模式把权柄授予最有资格的人来行使。长老是根据提摩太前书3章及提多书1:6-9所列的资格甄选的。他们被托付于主要讲道和教导的工作,以及重要的决策权,教会要保证把最重要的职责,赋予那些遵照圣经标准有老练品格、忠心服事的人。由于我们对长老资格有共同的标准,这会促进教会的合一。

其次,众长老治会的模式把会众属灵健康的专门责任,放在那些在神面前需要对此负责的人面前。希伯来书13:17讲到长老“为你们的灵魂时刻警醒,好像那将来交帐的人。”这意味着如果我们有敬虔的长老,他们将带领我们首先要敬畏神,而不是惧怕人。上帝认为他们应该遵守以弗所书4:12-13所说的:即牧师们的工作是为教会成全圣徒,各尽其职,以致我们在真道上同归于一。

第三,长老治会促进合一的第三个方面,是因为上帝要求信徒要“依从”他们的领袖,并且“要顺服”。当我们共同顺服同样的权威时,能促进合一。为什么呢?想想这种状况:顺服使我们更多谦虚和更少任性,更多恭敬和更少挑衅。就像在家里,或在我们自己与神的关系上,谦卑地认识正当的权威会给我们带来益处。就像希伯来书13:17说:“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因他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警醒,好像那将来交账的人。你们要使他们交的时候有快乐,不致忧愁;若忧愁就与你们无益了。”现在很多人──尤其是在我这一代──对任何的权威都觉得不爽,更不用提在教会里的。权威可能会被滥用,也可能会被邪恶地误导。但是神设立了权柄,我们尊重、信任权柄对教会是有益处的。

最后第四点,圣经原则下的长老治会是依靠长老团队,而不是单个长老来承担带领教会的重任,这也会促进教会的合一。在使徒行传14:23,我们读到:保罗和巴拿巴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

还有许多其他经文都用复数来表示长老的职位。多位长老共同做的决策,比单个长老做的决定更能获得整个会众的支持。想想箴言15:22:“不先商议,所谋无效;谋士众多,所谋乃成。”有多位长老治会意味着长老们必须彼此谦卑,并且他们的谦卑当为整个教会的楷模。另外,有多位长老也提升会众对教会决策过程的信心,同时让牧师个人解脱因教会决策,而备受批评的境地。多位长老带领要求每一位长老都乐意顺服其他长老所做出的决定。对一群长老来说,如果他们要有效地带领,每位长老就必须有顺服整体决定的心志,同时带着耐心、敬重聆听其他长老的意见。长老的合一与谦卑因此就成为整个教会的榜样。

2. 执事

圣经中所设的第二个职分是执事。执事主要关注教会中一些实际生活的方方面面,如行政,维护,以及关怀成员的实际需要。提摩太前书3:8-12讲到了执事的资格。其跟对长老的要求很类似,但有两点清楚的不同,执事不一定必须能够教导。那么,正确地理解圣经中关于长老与执事的关系,如何帮助教会合一呢?在使徒行传6章,我们看到长老与执事角色区别的根源。在6:1写到,说希腊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所以,在使徒的建议下,教会指派了执事来管理饭食,在寡妇中分配得更公平。在此,我们可以看到执事从三方面促进教会的合一。

首先,执事关怀教会里每一个会众。他们在使徒行传6章里,寡妇中做的工是很重要的,因为对希腊寡妇实际需要上的忽略,带来了属灵上的不合一。一个群体的基督徒开始向另一群基督徒发怨言,特别危险的是他们是两个不同文化背景的群体。可能是这一点引起了使徒的注意。在关照了所有的寡妇后,执事们缓和了局面,保守了合一。

其次,在使徒行传,执事们使得使徒们能够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使徒行传6:2-4写到:“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对他们说:‘我们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今天,执事在支持长老们的事工上,仍担任相同的角色。执事们谦卑地服事,长老们在教导和带领,每一个都按神所定的角色而行。

最后第三,执事通过让全体会众都参与教会事工来创造合一。执事们协调志愿同工参与教会各项所需的事工,比如安排招待、安排儿童服事的老师等等。这样做,一方面避免教会大量事情落在少数几个人的肩上;同时可以让每个会众都有机会享受服事他人的喜乐。那我们了解了执事这一职分后,对我们日常的教会生活应该有什么影响呢?我们应该运用这些知识到执事的选立上。如果执事是来制造合一的,那我们要选的人一定是团结人的,而不是分裂人的。他们不应该琢磨着保护自己的领地、热衷游说别人听他们的“好主意”。他们不应该是与长老竞争的。相反,他们代表会众来服事专门的需要,为整个肢体服务。

会众的最终治理权柄

到现在,我们已经了解了圣经中所设的教会职分。但到底教会治理应该如何?即谁应当在教会决策中最后拍板呢?通读圣经后我们看到,其实是会众们拥有对特别重大的教会事务的最终决定权。比如:纪律惩戒及教义。因此,圣经支持会众作为治会最终权柄的治理架构。

首先,我们从马太福音18:15-17知道会众对纪律惩戒有最终决定权。当一个成员得罪另一个成员,且有别人在场讲明仍然拒绝不听时,耶稣在马太福音18:17说“就告诉教会”。类似地,在哥林多前书5章,我们看到只有会众才有权柄惩戒成员。保罗在哥林多前书5:4-5说:“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此外,在哥林多后书2:6-8,保罗力劝哥林多教会重新接纳一个曾被逐出教会,后来又明显悔改的人。这里我们看到会众在这些事务上,也拥有最后决定权。

其次是关于教义。在加拉太书1:8,保罗对教会的基督徒们,而不仅对牧师,说:“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在新约很多其他地方我们看到,当有错误的教导时,应当担责的是整个教会,而不是教会的领袖。所以,是教会最终承担纯正福音教义的责任。

那我们的问题是:会众的这个权柄,能帮助我们会众们合一吗?我想答案是肯定的。第一,这个权柄让会众在本地教会里,更好地执行管家的职分。这里包含着一份责任:我们到时候是要向耶稣交账的。如果教会的健康最终只是领袖的责任,那成员们就事不关己了。若责任在我们身上,我们就应当关注教会的健康,以致能彼此关怀,互相关爱、尽我们的努力来追求合一。

这个权柄也会让会众保护福音的纯正,从而促进合一。会众就会形成保护教会的一道防线,防止错误的教导,或对不真诚悔改的成员施以纪律惩戒,这种安排是合理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些教会领袖个人更容易犯错误。而由了解福音且被圣灵充满、重生得救的信徒们组成的全体会众,不太容易共同走入歧途。

第二个问题是,我们如何一方面遵守圣经的教导顺服教会领袖,同时还要行使成员保守福音纯正的职责呢?一个有用的方式是具体看事情到底有多严重,并且事情是否清楚。比如,假定这件事是关于是否圣经全部是神所默示的道,还是只是部分有神的默示。这个事情既严重也清楚,因为整部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这是关乎教义的问题。若长老的教导有误,会众就不要听从。这是会众站出来保守上帝话语纯正规模的时候。那么,我们作为成员,如何通过参与教会的决策流程,从而贡献到教会的合一呢?我建议有两个方面。

首先,我们要严肃地担当守护教会免受错误教导的职责。我喜欢使徒行传17:11描述的庇哩亚人的做法:“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如果你觉得教会讲台上的信息教义有错误,你有责任继续深究──亲自和长老谈,看看牧师或长老在这点上,到底所相信的是什么,若长老们偏离了我们的信仰告白,会众必须要介入。

其次,我们应该严肃看待我们作为教会成员的特权及责任,包括权利。我们应该参加教会成员大会,及参加相关的投票。这也从另一方面促进肢体的合一。当与其他会众对诸如批准预算,选新长老等重要事务一起投票同意时,我们也在表达我们与长老及其他会众们意见的一致。

总结

亲爱的朋友,当我们回顾教会里面的权柄时,我们不要忘记是因为基督交托给我们,我们才有这些权柄。祂为我们的罪而死,为我们的义而复活。我们当效仿祂谦卑的榜样,为了神的荣耀来治理祂的教会。愿神带领你,使你们的教会可以彰显神的合一,也荣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