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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弗2:1-10可以分成两大段落:前面弗2:1-3保罗形容了我们这些基督徒,蒙恩得救前,是死在过犯罪恶当中的。弗2:4-10保罗传讲了我们是怎样蒙恩得救、怎样活在恩典当中。这里又可分成两个小段落:弗2:4-6告诉我们蒙恩得救后,我们处于怎样的地位;弗2:7-10告诉我们神拯救我们,目的是什么。

死在罪中的情形(弗2:1-3)
弗2:1-10呼应了弗1:15-23。弗2:1-3跟创世记一开始相像:空虚混沌,渊灭黑暗,荒凉、混乱、毁坏、无光、没有秩序。──我们活在过犯罪恶当中,没有盼望,在灵里其实是死的。创1:2下起,因着神的介入有了秩序。不管是整个宇宙,或个人生命生活,都这样。
“过犯”和“罪恶”(弗2:1):“过犯”是误入歧途、迷失道路,离开正路,走错了路。“罪恶”的“罪”是射箭没有射中靶心、不中目标,也表示我们没有办法遵守神为我们所定下来的诫命跟标准。过犯罪恶使我们与神隔绝,也使我们没有办法有永远的生命,是没有盼望的。
“你们”(弗2:2):还不认识神的人,“我们”指蒙恩得救属神的儿女。弗2:2把还不认识神的不幸之人在生活上有三方面的描述:一、随从今世风俗、世界标准,价值观不合神心意;二、被恶者(撒但)影响;三、放纵肉体,随心中喜好去行。(林前3:1-3)所以当我们第一个反应是很想去做的时候,通常需要小心一点。因为那可能是我们需要去节制的东西。我们肉体的私欲、心中的喜好,其实绝大部分都不合神心意。难道我们就这样没希望了?不是。保罗在弗2:4-5一个转折。

活在恩中的经过(弗2:4-10)
1. 现今的地位(弗2:4-6)
三次“一同”(弗2:5-6):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这表示我们这些蒙恩得救的基督徒,在灵里参与了耶稣基督所经历的重要的事件──与他同钉十字架、死亡、埋葬、复活、将来要跟他一起升天,坐在天上跟他一起做王。这是神给我们现今的地位。
2. 改变的目的(弗2:7-10)
“恩典”(弗2:7):三个“一同”,是何等大的荣耀。完全是从神来的恩典,这也是神赐的属灵福气。这段经文中保罗不断强调“恩典”(弗2:5、7-8)。一切都是从神来的──“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3. “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9):我们得救绝不是我们可做什么,也不是我们做了什么,完完全全是从神来的恩典。因我们不能救自己,我们全然败坏。(约6:44;林前12:3)我们能有信心,都是神特别的恩典,绝不是自己的功劳。就因为我们不够好,才需要耶稣基督,才需要认罪悔改。恩典就是我们本来不配得,可是竟然临到我们。我们可以称为神的儿女,不是因为我们做了什么。读经祷告、奉献聚会、服事守十诫,都不能使我们蒙恩得救,这些是我们蒙恩得救后的副产品。
4. “原是”与“行善”(弗2:10):好行为是我们对神爱的一个回应,想要在生活跟生命中荣耀神。这就是弗2:10所说的。我们先蒙恩得救──“我们原是他的工作”。我们先得救再行善。我们行善不是为了要得救,而是因为我们得救了之后,我们要去行善。“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或说“神所预备叫我们行在其中”,意思是神为我们预备了一条路,要我们去走。神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完美计划,我们要去寻求他的心意,把它行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