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福音信息作出了辩护,他坚持以上两者都是从神而来,绝无虚假或错谬成分。在第3章,他回到了加拉太信徒的身上,特别处理他们受假教师唆摆,对福音不忠的问题。
3:1:“无知的加加太人哪!”第3节说:“你们是这样的无知么?”加拉太信徒背弃福音真理,既是灵性上的背叛,也是行为上的愚昧,这种愚昧的程度令保罗不禁怀疑,是不是有巫师“迷惑”了他们,或者有人给他们“下了咒”,令他们毫无分辨的能力!保罗问他们是否受到迷惑,这样的疑问乃是修辞的表达,因为他深知这是假教师一手弄出来的杰作。但是,他问“谁来迷惑”的时候,所用的单数词语,显示保罗察觉到假教师背后,其实是魔鬼在活动,因为魔鬼就是蒙蔽的灵,是主耶稣斥为“说谎者之父”的那一个。我们基督徒在见证和应用福音时的愚钝,可能大都是由于撒但在破坏和影响的缘故。
加拉太人听信了犹太派的教训,本来接受了福音真理,认识罪人称义全是恩典,也单凭相信基督,但现在他们竟然改了信仰,认为称义必须也接受割礼和遵守律法。加拉太信徒的新立场,是与福音背道而驰的。
保罗对他们的愚蠢,感到相当惊讶,因为“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他们眼前”。活画在他们眼前的不仅是基督,更是钉十字架的基督。保罗有意强调,他们受了迷惑,被人用障眼法蒙敝,以致看不见曾活画在眼前、那位钉十字架的基督。
福音不是关于历史上的耶稣的一些空泛教训,乃是具体地关乎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宣告。钉十字架,这里用的是一个完成式的分词,突出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大功告成,其功效是永远常新,永不断绝的。罪人在神面前被神称义,不是凭着他们自己的工作,乃是凭着基督钉十架的赎罪工作,而且是在基督死的时候一次作成的。福音不是劝人为善的一些金石良言,乃是向人宣告基督的好消息,也不是邀请我们去做些什么大事,乃是告诉我们神已经成就了大事,更不是向我们有所索求,乃是向我们赐赠恩典。
倘若,加拉太人真的掌握了基督钉十字架的福音,明白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完成了叫我们得救所必须的一切条件,那他们就会明白知道,他们惟一能作的行动,就是凭着信心接受这个好消息。如果在基督的工作上,再加上自己的善功,这就是侮辱基督所完成了的工作,就像2:21所说的,废掉了神的恩,令基督徒然死了。
现在,保罗将他们的愚昧暴露出来。保罗在3:2说:“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第4节说:“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么?”保罗假定他们全部都受了圣灵,因为第3节说他们都靠圣灵入门。问题不是他们有没有领受圣灵,而是他们到底凭什么去领受圣灵?是靠行为还是藉信心?
信徒必须搞清楚,他们到底是选择那一个信仰?是所谓的“因行律法”,“顺从律法的要求“而受圣灵,抑或“因听信福音”,因“相信福音信息”而受圣灵。这个对比,在2:16已经提出过,是律法与福音的对比。马丁路德说:“凡能正确地辨别律法与福音的人,应当感谢神,因为知道自己在神学上是正确的。”。律法说:“你要做这个”,福音说:“基督全都做完了”;律法要求的是人的成就,福音要求的是信靠基督的成就;律法定出规条,要求我们顺服,福音带出应许,恳请我们相信。律法与福音是势不两立的,它们不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角度,也不是同一个基督教信仰的两种解释。在称义的范围来说,肯定律法,就是废除福音,后果多么严重。
保罗在3:5,以不同方法表达同一个论证,他再不是从信徒领受圣灵的角度来看问题,乃是从神赐下圣灵的角度来看。他说:“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保罗最初去加拉太传福音的时候,神把圣灵赐给相信的加拉太人,又借着保罗行了神迹异能,这些是他们亲身的经验和见证,他们也知道原因何在。不是“因行律法”,而是“因听信福音”。无论是从神赐他们圣灵的角度来说,还是从他们领受圣灵的角度来说,原因都是一样的,不是因为他们遵守了律法,乃是因他们相信了福音。
保罗到加拉太传福音给他们,公开地在他们眼前,活画了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信息。他们听了福音,以信心的眼睛看见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他们相信了福音,他们相信了福音所展示的基督。因此,他们领受了圣灵。他们既不必受割礼,也不必守律法。保罗在3:1-5的论据就是,他们的经验实在证明了“因信称义”的真理,但可惜的是,他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这是滑稽得很的。换言之,既靠福音入门,断不可回去遵循律法,以为福音需要靠律法来补充完成。加拉太信徒的无知举动,绝对不是一种信仰的“改进”,反而是信仰的”倒退”。这也是对我们教会和信徒的一个提醒,福音是已经完整的,不用我们去改良、去补充,任何改变福音真理的做法,只会破坏了得救的恩典!我们要做的,是继续见证基督并他钉十字架的福音。
保罗在加3:1-5的论据是,加拉太信徒的经验实在证明了“因信称义”的真理,无论他们领受圣经,或者神把圣灵赐给他们,原因都是同样的一个,就是因着“听信福音”。但可惜的是,他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这是滑稽得很的。换言之,既靠福音入门,断不可回去遵循律法,以为福音需要靠律法来补充完成。加拉太信徒的无知举动,是信仰的“倒退”。因此,保罗痛心他们的愚昧和无知。
除了透过信徒的信仰经验作为论证外,保罗进一步引用旧约圣经去证明“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这是加3:6-9要表达的内容,我们先来看看这段经文,加3:6-9这样说: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且圣经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保罗提出亚伯拉罕,这种论证堪称为大师的手笔。因为他的犹太派对手视摩西为师傅,但保罗回到更早的亚伯拉罕去寻找信仰的基础。保罗所引用的,是创15:6。当时亚伯拉罕年纪老迈,膝下无儿,但神应许赐他一子,叫他有后裔。一天,神领亚伯拉罕到帐棚外面,叫他抬头仰望点点繁星,对他说:“你的后裔必多如天上的星。”亚伯拉罕相信了神的应许,“这就算为他的义”。
我们要留意这里所发生的是什么事。第一:神给亚伯拉罕一个应许。第二:亚伯拉罕信神。第三:亚伯拉罕的信被算为他的义。他之所以被称为义,并不是因为他作过任何事情,使他配得称义,不是因为他受了割礼,或者守了律法,当时这两样都并不存在,只因他相信神。
保罗然后又将这应许,与另一个更早的应许连接起来。3:7-9:“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且圣经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保罗这里所引用的,是创12:3。我们必须仔细研究,这是什么福?万国又可以怎样承受这种福。这福就是称义,这是最大的福,“称义”和“得福”这两个概念,在3:8是交替使用的。得着这福的方法就是信,“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这是外邦人承受亚伯拉罕之福的惟一途径。亚伯拉罕是犹太人的始祖,因此,犹太派的人告诉加拉太信徒,应该借着行割礼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保罗反驳他们说,加拉太人已经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了,但不是因行割礼,乃是因着信心。
第7节和第9节都肯定,亚伯拉罕的真子孙,那些可以承受应许给亚伯拉罕子孙之福的人,并不是肉身上的犹太人后代,而是他属灵的后裔,是同享他的信心的人,也就是因信称义的基督徒。
保罗很痛心,因为加拉太人早该知道这些事情,他们绝对不应该这么愚蠢,竟受假教师的迷惑。事实上,他们若常注目在钉十字架的基督身上,断不会受到迷惑的。今天,我们也当凭着基督钉十字架的福音,来验证一切基督教的神学和教训。
福音就是基督钉十字架,在十字架上完成了祂的工作。传福音就是将钉十字架的基督,活画在人的眼前。“活画”这个动词的意思是︰“公开展示、宣告、标贴”,用于指令、法例、公告,都是在公开场合供人阅读的,也用于图片和画像的展示。
这是重要的提醒,我们传福音必须提出和解释一桩事件,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死了”,“钉十字架”分词的完成时态的,显示基督完成了的工作永远有效了。信徒要公开、勇敢、活泼地,让人仿如身历其境的,亲眼目赌这救赎事件。我们传福时所描述的,并非只是第一世纪的历史事件。我们乃是要在当代人的眼前,将钉十字架的基督活画出来。让人们在今日,面对钉十字架的基督,明白在今日,他们也可以从十字架上,得着神的救恩。
福音要借着基督的十字架,给人带来极大的福气。3:8说:“万国必因你得福”。
这是什么福呢?是双重的福。头一部分是称义,第二部分是领受圣灵。神以这两种福赐予凡在基督里的人。祂称我们为义,接纳我们在祂面前是公义的,也将祂的灵放在我们里面。凡领受圣灵的人,都得著称义;凡得著称义的人,都领受圣灵。神绝对不会单单赐下其中的一项,而是同时给予这双重的入门之福。
我们当怎样行,才可得着福音所赋予的福呢?正确的答案是:什么也不用做!我们只需要相信!相信福音,就是任由基督作我们的救主,在祂所成就的大功里安然信靠。保罗在3:2-5强调,我们因信受圣灵,也在第8节说,我们因信被称义。事实上,“信”的名词和动词,在加3:1-9这短短的九节经文里,总共出现了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