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论施舍(太6:1-4)
主耶稣一开始便提出一个原则,然后再举例说明,这个原则就是6:1所说的:“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善事是指正直的事或者公义的事,这里所讲的是做善事的动机。
法利赛人做了善事,总是喜欢在会堂里和街道上宣扬,希望自己得到别人的称赞,但是主耶稣却教导6:3说:“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我们很容易为了得着赏赐或者称赞而行善,为了确保自己不是出于自私的动机,我们应当静静地去行善,而不期望任何回报。耶稣告诉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检讨自己的动机,分别是施舍、祈祷和禁食。这些行动不应该以自己为中心,乃要以神为中心;同时也不是为了炫耀自己,乃是为了荣耀神。神不悦纳我们出于压力的施舍,以及炫耀自己的施舍,祂所要的是出于爱的施舍,所以太6:4说:“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
2. 论祷告
祷告在犹太人的生活中非常重要,他们每天要读两次“示玛”。示玛是指申6:4-6,经文强调要爱独一的真神,要把神的话语教导儿女,殷勤诵读神的话语。示玛在希伯来文是“要听”的意思,申6:4一开始就说:“以色列啊,你要听!”这三节经文是以色列信仰的核心部分,他们把示玛当作“信经”,犹太人必须每天诵读两遍示玛,一遍在早上九点以前,一遍在晚上九点以前。
犹太人第二种的祷告,叫作“示玛那斯”。“示玛那斯”包括了十九段祷告文。犹太人从小就要每天背诵示玛那斯三次。一次是在早上九点,一次在中午十二点,另外一次是下午三点。因着每天早上、中午、下午都要背诵,于是渐渐的变成了一个传统习惯,失去了祷告真正的意义。他们的祷告越背越快,变成了每天非做不可的责任,因而失去了内心对神的敬虔。
3. 正确的祷告态度
主耶稣并不是说,在公众场合的敬拜不好,祂是警告人不可以为了“让人看见”才祷告。当时有些人(尤其是宗教领袖)希望别人认为自己是圣洁的,所以把公开祈祷当作是其中一个吸引别人注意的途径。主耶稣看穿了他们这些自以为义的行动,祂指出祷告的真义是与神沟通,并非在乎所说的是什么,或者怎样说,或者在哪里说。
在这段教导祷告的经文中,主耶稣先指出“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6:7用了两个“不可”,第一个是“不可像外邦人,用许多重复的话”;第二个是“不可效法他们”。有些人在祷告的时候,一次又一次重复所说的话,以为这样神才会听他的祈祷。但是一个真正的祷告,并不是在乎祷告的长短,如果我们的祷告是真心实意的,就不必说得太多了。所以我们在祷告之前,一定要弄清楚我们的祷告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4. 主祷文
主耶稣教导的祷告,以赞美神作为开始,太6:9-10连续的三个“愿”,都是在称颂神:“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愿你的名被尊为圣”是指只要我们谨慎地、尊敬地用神的名,就是尊崇祂的圣名。
主耶稣教我们祷告的时候,首先要向神发出赞美,然后才为自己的需要祈求,,这是应该有的次序,如果我们一开口就是为自己的需要祷告,忘记了神的需要、教会的需要,这是神不喜悦的。
太6:11-13谈到三个为个人的祈求:
4.1. “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这是我们肉身的需要。太6:32,主耶稣说:“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这些东西不但是指我们日常生活的必须品,更是指着我们所有的需要,譬如事业、婚姻等等。天父知道我们每一个人的需要,祂清楚地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那么所有的其他东西都会像附带品一样加给我们的,这是祷告的次序,也是操练我们信靠神的方法。
4.2. “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让我们看见得到别人的饶恕和赦免是我们心理上的需要。这是主祷文中唯一带有条件的祈求,并不是罪人向主的祷告,因为主流出宝血洗净我们的罪,是祂送给我们的一份礼物,并没有要求我们付出任何代价,这里的祷告是让我们学习怎样宽恕别人。
4.3. “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这是属灵方面的需要,祈求主救我们不要落在恶者的权势之下。神是不试探人的,不过祂有时候容许我们受试探。但神曾经应许,不会让我们落在我们不能忍受的试探里(林前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