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叶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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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暴风雨后,他们在一个叫做米利大的岛登岸了,这个岛就是现在的马尔他岛,当时隶属西西里岛,在西西里岛的南面。米利大的人属于腓尼基族,在乡村的地方,人们一般用本地的语言,而不用希腊语,所以路加称他们是“土人”,直接翻译的话,就是“野蛮民族”的意思,因为希腊人把所有不说希腊语的人都称为蛮族。中文新译本则翻译为“当地的人”。

米利大的居民对保罗这群落难的人很热情,知道当时天气寒冷,便用树枝为他们预备火炉,保罗当时也帮忙捡一些柴来生火,当他把其中一捆柴丢进火去的时候,有一条蛇因为受热而从柴里钻了出来,缠住保罗的手,并且咬了保罗一口。米利大的居民一看这个情景,立刻说:“这人必是个凶手,虽然从海里救上来,天理还不容他活着。”这是因为当地的居民相信,被蛇咬代表了是从天降下来的刑罚,也代表那个人犯了罪!

当保罗把蛇抖进火里后,他们便等待着保罗的手红肿起来,然后即场倒毙的时候,却发现他什么事也没有。28:6很有意思“土人想他必肿起来,或是忽然仆倒死了;看了多时,见他无害,就转念他是个神。”

28:7-10是保罗在米利大的第二个故事,这是神迹的故事,保罗医治岛长部百流的父亲和其他病人。岛长是米利大的首长,是当地对最高官员的专称,他大设筵席款待保罗,而保罗也为部百流的父亲按手治病,使他的热病和痢疾都痊愈了。岛上的其他居民风闻此事,纷纷到来请求保罗医治他。为了表示感激,送礼物给他们,保罗和船上的人就在米利大岛住了三个月。若他们抵达米利大的时候是11月,三个月之后已经是翌年的二月了,那段时间正是航海封停的时期,他们必须等到春天的航行季节开始,才可以继续旅程。

保罗前往罗马的行程是他最后的一段旅程,这艘船先去到西西里岛的重要城市叙拉古,然后前往义大利的沿海城市利基翁,然后来到部丢利,这是罗马的主要海港,既有犹太人居住,也有基督徒居住,保罗有机会和他们在那里住了一个星期。

保罗还没有到达罗马,就受到信徒欢迎了(参28:15)。当时有两个地方的信徒来欢迎保罗,一个是亚比乌市来的,另一个是三馆来的。亚比乌市是距离罗马70公里的一个小镇,以邪恶出名,三馆是则距离罗马53公里,这两个地方都位于部丢利到义大利南部的必经之路上,这些信徒来迎接保罗,使保罗大得鼓励。

抵达罗马后,由于他根本没有犯穷凶极恶的罪行,也不是一个政治性的危险叛徒,所以准许有自己的居所,而不是住在监牢里。这个住处就是28:30所说的“自己所租的房子”,也是保罗在罗马停留足足两年时间所住的房子,只是有一个看守他的兵时刻看守着他。

从徒28:17-31,路加只用了16节经文简单地交待保罗在罗马生活的日子,当中有两点是路加没有提及的,却是我们很想知道的。第一是保罗向该撒上诉的结果,第二是保罗和罗马教会的关系。

在这段经文中,路加的记载全部集中在他和非信徒的犹太人关系上。他抵达罗马不久,立刻约见当地的犹太人领袖。一直以来,保罗每到一个地方,都是主动去会堂找犹太人,这次却是请犹太人到自己居住的房子里,显然因为他是囚犯的身分,不能出去随意访问。

保罗约见犹太人领袖,是为了向他们报告来罗马的原因。保罗宣称自己没有干犯耶路撒冷的百姓和祖宗的规条,可是却被犹太人交给罗马人,经过多次的审查,罗马政府也判保罗无罪,但是犹太人不服,最后只好来罗马向该撒上诉。

保罗说这番话,是要叫罗马的犹太人知道事情的真相,并且清楚地表明他并非和本国的首领作对,也没有什么攻击的用心。保罗强调他受审的主要原因,就是他一直坚持弥赛亚的来临和复活,这是以色列的盼望。这样来看,保罗是作为一个忠心的犹太人而被罗马捆锁,这就大受犹太人的注视了,因为他们的宗教是罗马合法批准的。

罗马的犹太人表示他们完全不知道保罗这件事,既没有收到耶路撒冷任何的指示,要他们在庭上代表犹太人一方控告保罗,耶路撒冷也没有差派使者来报告保罗的控案。有学者认为,耶路撒冷的犹太领袖见案子已经移交去了罗马,就不会再插手其中了,因为他们知道得胜的机会很小,所以在罗马的犹太人并没有收过任何正式的通传消息。事实上,他们自己也宁愿不过问这件案子,因为先前因着弥赛亚的争论,他们已经试过被逐出罗马城了。不过,罗马的犹太人有兴趣听保罗的申辩,因为罗马也有一个活跃的教会,并且经常被攻击,所以很愿意听保罗的自辩。

约定了日子之后,有很多犹太人来到保罗的房子里,保罗从早到晚对他们讲道,以耶稣的事劝勉他们。保罗的主题不是讲他自己的景况,而是引经据典说明耶稣就是弥赛亚的信息。

最后,保罗在28:28说“所以你们当知道,神这救恩如今传给外邦人,他们也必听受。”这是指出,犹太人应该严肃地面对一个事实,就是救恩的信息如今会传给外邦人了。这是使徒行传的主题,福音原来就是为万民预备的,保罗是蒙神拣选的器皿,要把救恩的信息传给外邦人,如同他传给犹太人一样。

保罗继续留在租来的那所房子里长达两年之久,在那两年里,他有一定的自由,凡是来见他的,他都接待,又放胆传讲神的道,为主作见证。保罗很可能就是在这段时期,给各个教会写了几封信件,包括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和腓利门书,这些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监狱书信。

福音派的学者根据教牧书信的内容,大多数认为保罗因为罪名不成立而一度被释放,他有机会返回希腊、马其顿和亚西亚等地继续工作,后来再返回罗马,第二次被囚,他就是在那段时间写成了三封教牧书信,也就是提摩太前书、后书,以及提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