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15:1:“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时侯,参孙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说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进去”,在亭拿一带地方,割小麦的时间是在五月底到六月初,相信这时间距离参孙的婚礼已经好一段日子,而参孙的怒气已经消化,他就带着礼物(礼物是一只羊羔)去探望妻子,但岳父却不许他进去,因为他妻子已嫁给了别人!第2节说之前岳父见参孙一怒之下离开去,以为他永远不再回来,也不会再娶自己的女儿,为了女儿不失面子,就赶快把她转嫁给别人,现室参孙再回来,他实在不知怎向女婿交代,唯有建议参孙改娶新娘的妹子。
第3-5节说参孙认为非利士人对自己无情无义,所以去向他们报复是理所当然的,于是跑去捉了三百只狐狸,有解经家认为这未必是狐狸,可能是胡狼,因为胡狼,因为胡狼是群居的,霎时间捉三百只狐狸是很困难的,捉三百只胡狼就比较容易。参孙把狐狸的尾巴一对对捆上,将浸满油的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然后点着火把,将这些惊惶的小动物放进非利士人的田中,这一来非利士人的谷物和橄榄园转眼尽成火海,受到严重破坏。
第6-8节说非利士人迁怒于参孙的妻子和她的家,就以牙还牙去烧了他们的家。虽然参孙跟他岳父和妻子已翻脸,但非利士人因自己的原故去伤害他们,这事情也不能坐视不理的,于是他去击杀非利士人,把他们“连腿带腰都砍断了”,这是把他们全部歼灭的意思。参孙击杀非利士人后,就逃到以坦盘的洞穴里躲藏起来,以坦盘可能是在琐拉东南两哩半的地方。
第9-13节记载当非利士人到犹大的地方追寻参孙下落,他们威胁犹大支派的人,要他们交出参孙,由于参孙是属于但支派的人,犹大支派的人觉得没有责任要保护他,于是就派遣三千人去见参孙,他们要以参孙来向非利士人进贡,避免非利士人的逼害。而参孙没有反抗,祗求犹大人起誓不伤害他,原因是他们若来攻击,参孙必反抗,结果便会使以色列人流血,参孙杀非利士人可以毫无忌惮,但却不愿杀害自己同胞。当犹大人起誓不会去伤害他之后,参孙便容许让他们捆绑,犹大人用两条新绳捆绑参孙,并把他带到利希交给非利士人。
第14-17节“参孙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的绑绳都从他手上脱离下来。他看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了一千人。参孙说,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说完这话,就把那腮骨从手里抛出去了,那地便呌拉末利”,经文说非利士人见他们的敌人被捆绑了带来,便高兴喧嚷,正当他们喧嚷时,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便把绑着的绳脱搏战争断,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作武器,未干的驴腮骨,是新鲜的骨头,坚硬而锋利,参孙拿它去击打众多非利士人,他以寡敌众,取得了胜利,就自作自唱胜利之歌,把那地呌作“拉始末利希”,就是“腮骨山”的意思。
经过一轮搏斗,竭力杀死数以穿百计的非利士人后,参孙感到又累又喝,身体非常衰弱,18-20节说他在身体极度软弱时向神祷告,表示了谦卑,他称自己为神的仆人,在软弱时他终于了解到自己是合等卑微。经文中所说的“未受割礼的人”,是指非利士人,作为神的选民,落在这些未受割礼的人手中是一种耻辱。参孙恐怕其他非利士人回来寻仇,自己已筋疲力竭不能再作战,于是谦卑呼求耶和华,神就使利希的洼处裂开,有水从其中涌出来,”洼”可译作中空的洞,是地面下陷一个圆形的地方,神使水从这洞中涌出来,以解参孙之渴,后来那泉呌“隐哈歌利”,意思是“求告者的水泉”。
从这段经文当中,我们会发现参孙这位被神拣选的拿细耳人,不但不能遵守拿细耳人的律例,过分别为圣的生活,并按照神的心意成就神的工作,但我们却发现人的软弱不能拦阻神的大能彰显,神定意要做的事必定成就,而神的慈爱远超过人能测度,祗要我们愿意寻求祂的帮助,祂乐意回应,但愿参孙的例子成为我们的鉴戒和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