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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相交”一词在希腊文原文中,有“属于对方”的含意。不只是交流,而是有很深的关系。我们要与神相交,也要与弟兄姊妹相交。与神相交是与弟兄姊妹相交的基础。

与神相交的表现
行在光中──行真理
这里强调的是行为,并非知识。
约翰一书与约翰福音对照:
约翰一书   约翰福音
1:5-7         1:5,3:19-21
其中有对比的词:
“光”与“黑暗”;
“说谎”与“真理”;
“行真理”与“不行真理”。
行在光中的意思:约3:21

相交的阻碍──罪
“我们若说”在1章中用了三次(6、8、10节),对应异端假教师(诺斯底主义/智慧派)三个错误论点。
对应假教师错误论点“人犯罪的同时仍可与神相交”:约壹1:6-7。
对应假教师错误论点“人没有犯罪的天性”:约壹1:8;罗7:18。
对应假教师说自己没有犯罪:约壹1:10。

相交的条件──罪得赦免,不再犯罪
1. 神的信实应许和公义:约壹1:8-10神信实,不会让自己的应许落空。“公义”指到神已差了耶稣来,为我们的罪(过去、现在、将来的罪)作了挽回祭。
2. “不再犯罪”:约壹2:1-2“不再犯罪”原文时态用现在进行式,指不要持续不断犯罪,成为惯犯,却要停止继续犯罪,认罪悔改。

2. 住在主里(约壹2:3-17)

遵守命令(约壹2:3-11)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若”指出与神相交的另一个条件──2:1-2乃消极方面的条件(不要故意犯罪);3-11节乃积极方面的条件。“遵守他的诫命”指遵守“彼此相爱”的命令(约13:34)。
就晓得是认识他:“晓得”指了解、知道;“认识他”亦指认识、知道。希腊原文有两种认识或知道,一种是客观道理上经过学习所得的认识(oida),另一种则是主观经历上经过体验所得的认识(ginosko),本节“晓得”和“认识”均为后者,但时式不同。“晓得”是现在式,“认识”是完成式,指已经开始认识,还继续不断认识。遵守主的诫命就是认识主的明证。
人若说:这里出现三次“人若说”(2:4、6、9),经文结构和第一章非常类似,“我们若说” 第一章用了三次(1:6、8、10),代表异端假教师的三个错误论点;2章也用相似经文指出假教师的错:一、人犯罪的同时仍可与神相交(1:6,2:4);二、人没有犯罪的天性(1:8,2:6);三、他们自己没有犯罪(1:10,2:9)。
总结:认识神──遵守诫命;遵守诫命──住在主里;住在主里──照主所行的去行(遵守诫命)。
爱神的心(约壹2:5-6):原文是“神的爱”,这个词组有几种不同的解释,其中一种解释是把“神”受词所有格,因此它可以译作“(我们)对神的爱”。这个立场主要是把2:15及5:3视为此处平行经文,也与2:2、4“认识神”平行。因为“爱”与“认识神”是不可分的,这两者都包括了“与神相交”,也成了那些人生命的原则与本性。这节经文的重点,是我们如何显示对神的爱(遵守他的道)。爱神的证据是遵守神的诫命,而这种爱在顺服的基督徒里面是“完全的”。
住(μένειν):住着、留着、留下。住在主里面 = 恒在主里
新命令(约壹2:7):信徒尚未听过的。
新命令(约壹2:8):信徒实行这命令时,总有新亮光,经历新的供应和能力。所以本节“新命令”乃指性质上的新。
在主是真的(约壹2:8):指主对我们信徒的启示和供应,每日都是常新的;
在你们也是真的(约壹2:8):指我们对这命令的感受和经历而言,也是每日常新的。
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约壹2:10):“住”就是“停留、居住、等候”。“住在光明中”就是“恒在光明中”。是常态。

分别为圣(约壹2:12-17)
“父老”、“少年人”和“小子”:不同属灵程度的信徒。也有人说“小子们”(即“孩子们”)指所有读者,“父老”与“少年人”才和属灵程度有关。神对信他的人要求虽甚严格,但因为认识主(“那从起初原有的”),他们的罪必得赦免,且能胜过那恶者。
约壹2:16提到“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等试探在太4:1-11和创3:6都出现。从中可见魔鬼试探人的三方面。但主也示范了得胜之道。我们若常在主里,常遵行主的道,也能得胜试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