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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耶弗他无法好好地谦卑下来,顺服神的带领;更因为急于求成,以至写下圣经中著名的家庭悲剧。总的来说,耶弗他是一位功不抵过的大士师。

2. 耶弗他的得胜(士11:29-33)
2.1. 神的灵作工:士11:29已清楚说明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表示神对耶弗他的肯定与拣选,并印证了他的事奉。基列人与耶弗他的合作其实充满了人意的利益关系,双方在当中各得其所。为什么神的灵要降在耶弗他身上呢?难道神认同这种人为的操作吗?我们不要忘记,神是可以使用任何人的作为来成就其旨意的,所有人都可以成为神手中的工具、器皿,就连外邦的异族君王在不自觉之下都要为神效命。神并不需要改变现状或任何事情,就已经可以从中作工,无人可以难阻或妨碍。
耶弗他已正式统领以色列大军,就是按着神的计划所赐下的机会来进行这一次的拯救。神的意念超越人的意念,神就是要使用耶弗他去得胜敌人。因此,神的灵降在他身上,就是最好的印证和得胜的保证。后来两军交战,“耶和华将他们交在他手中”(士11:32),以致他能大大杀败敌人,并攻取了二十座城,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让本来被压制的以色列人反过来制服亚扪人。这是神命定的结果,也是神的工作,神的拯救。
2.2. 对神同在的小信:然而,耶弗他并没有认为这完全是神的作为,对于神的灵同在仍觉得不足够。小信的他要为自己买一个保险,他向耶和华许愿—一个带着交换和贿赂心态的许愿,希望借着这个许愿得到更大的帮助、更大的保障。至于神,他从来没有要求额外的许愿或献祭。耶弗他所作的,就变得多此一举,完全是虚怯、小信的表现,也表示他信不过神的同在。为了成功,他想尽办法捆绑神的合作。这种许愿的方式已经是错误的,而他许愿的内容,更可以说大错特错,完全违背神的心意和性情,乃是基于异教风族所影响的邪恶做法。
2.3. 许下不该许的愿:耶弗他的灵性确实大有问题,他妄自与神约定、许愿,甚至不顾惜家里人口的性命—最热情迎接他凯旋的,反而就是要被牺牲的。这反映着耶弗他错误的信仰观与奉献观,违反了神所定下的—不可以人为祭的律法典章。既然有神的灵同在,且神已定意要把敌人交出来,耶弗他为何这样小信呢?看来他对神的认识也有限,充满了错误的信仰观念,结果就许下了不用许、也不该许的愿。

3. 耶弗他的女儿(士11:34-40)
3.1. 许愿还愿的悲剧:当耶弗他带着凯旋的得意回到家门,竟是独生爱女第一时间跑出来迎接他。耶和华真的会因着耶弗他所许的愿,而成就他的得胜吗?当然不会!神絶不会要求人做犯罪的事来讨他喜悦的。挽回过失,纠正错误,才是神一贯的心意。可惜,耶弗他和他的女儿都深受异教观念的荼毒,混淆并扭曲了敬拜真神的神圣礼仪,根本想不到有任何可以改变的可能性。
3.2. 牺牲女儿的献祭:耶弗他女儿的结局,在解经上存在着纷歧,当中有两个比较主流的解读。第一个解读强调没有献人为祭,只让女儿终身作处女,不作婚嫁;甚至有解经家认为他把女儿献入会幕,作终身的事奉,代替献为燔祭。第二个解读,则维持了整个故事的无知、邪恶的风格。耶弗他给了女儿两个月的自由时间,让她与同伴一起上山为她终身作处女而哀哭,然后就按照所许的愿,把女儿献作燔祭。我个人从士师记整体的布局去理解,较倾向第二个解读的结局,因为这才是一个正式的悲剧,也是对耶弗他犯错作出的控诉和定案。神没有要求献人为祭,而是人的糊涂与无知导致了犯罪,也反映了士师记那种时空的叛逆纷围。

4. 耶弗他的报复(士12:1-6)
4.1. 与以法莲的恩怨:经文所记的是耶弗他生平的后记,内容属于私人恩怨。以法莲支派不满耶弗他没有向他们招集人马作战,就出言恐吓;而耶弗他则反驳是以法莲人没有回应施以援手。在基甸时代,以法莲人也曾指责基甸没有招集他们作战。基甸因着以法莲支派强大,而刻意采取讨好奉承的策略,故没有发生正面冲突。耶弗他的做法则完全不一样,他不害怕以法莲的强大,加上以法莲对基列人的讥讽,就大大刺痛了他,挑起了他的自卑与不安,要与以法莲正面交锋。
4.2. 屠杀同胞的士师:耶弗他最终大败以法莲,要追杀他们,就算以法莲人想否认自己的身分也不能保命。耶弗他在此一役共杀了四万二千人,令他成为屠杀同胞的凶手,留下血腥的一页。耶弗他打败亚扪的时候,圣经已没有提到他击杀了多少人,也没有记载他为国中带来多少太平的日子,反而他对以法莲支派的屠杀,却被记下来,成为他一个不光彩的纪录。耶弗他作士师六年后,死后被埋葬,却没有留下任何正面的评价和影响。以色列真正的问题,已不是来自外族,而是内部支派之间的不和,以及在信仰上被污染做成错误和失败。

5. 结语
耶弗他的一生虽有神的恩典和提拔,但由于灵性问题和信仰上的错误,最终酿成家庭悲剧,同胞伤残,令人引以为鉴。所以,我们要留意自己与神的关系,要建立正确的信仰观,才可以有健康的生命成长,并有蒙神赐福的事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