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Player...

1. 前言
另一个利未人要登场,他见证了人性的邪恶和丑陋的一面。所谓的选民,在道德上已完全堕落,毫无良善正义可言。

2. 标准错乱的利未家庭(士19:1-3)
“以色列中没有王的时候”(士19:1)百姓叛逆,没有以神为王,各人任意而行,生活充满了罪恶。
2.1. 淫乱之罪:经文记载一个利未人去劝说不守妇道的妾侍跟他回家。作神仆的利未人纳妾,公然违反神的吩咐,在婚姻和家庭的关系上没有尊主为大,已很明显地大大远离神的要求。他有妻有妾,却不见得他能享齐人之福,反而增添烦恼,经文说他的妾侍不守妇道,犯了淫乱,离开丈夫回到父家。
2.2. 放纵罪恶:妾侍对丈夫不忠,犯了淫乱大罪,而妾侍的父亲就包庇女儿的过错,不加管教;至于利未人更没有按照律法标准来处理问题,得过且过,更主动的去探访示好,他用好话去劝说妾侍回家。大家都漠视了信仰的标准,放纵罪恶。不过,这确实是士师记当代整个社会的氛围。

3. 转喜为悲的错误信任(士19:10-15)
3.1. 耽误时间:利未人经不起老丈人再三挽留,多留了几天的时间,最后带妾侍赶在傍晚起程。不过这次的耽误和时间上的选择,结果就导致危机的出现,很快就变为一场相当残酷致命的悲剧。
3.2. 想法偏面:起程的时间实在太晚,需要中途投宿休息。他们这时原本已接近耶布斯(耶路撒冷前身),不过利未人的立场很清晰,强调不进外邦人的城,认为外邦城不安全,只有以色列同胞和以色列的城才安全可靠。日头落时,刚好到达便雅悯支派的基比亚附近。他是知道基比亚这个地方的,但对于这个充满罪恶的城,他其实一无所知。
3.3. 愚昧无知: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道德败坏的风气已经遍及各地。当他们进入基比亚时,竟然没有人接待他们到家中,只能留在街上,有违当时普遍接待的礼仪,显得事有跷蹊。不过,他们却没有半点怀疑和防范,对当下的处境也显得愚昧无知。

4. 丧尽天良的恶人恶行(士19:22-26)
4.1. 虚假的平安:他们在街上等候不久,终于遇到了一个以法莲的老同乡,被他热情招待回家住宿。利未人满有安全感,认为自己有各种准备,不缺少什么。这时老年人回应一句话说:“愿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给你,只是不可在街上过夜。”(士19:20)对于他们一行人来说所缺的其实不是物资,而是真正的“平安”,然而平安并非可以由那个老人家给他们的。
4.2. 丧尽天良的恶行:一班基比亚匪徒上门要人,要求与这个作客的利未人作同性交合的事。神的选民已不顾人性良知,道德沦丧,公然要侵犯同性,满足兽性欲望,这是何等罪大恶极的事情,不禁令人想起恶贯满刑,被神惩罚毁灭的所多玛、蛾摩拉。
4.3. 选择牺牲女性:房子里面受着威吓的人,其道德价值同样是一塌糊涂。最令人震惊的是,为了阻止同性恋强暴的要求,老人家提议交换对象,以自已仍是处女的女儿和利未人的妾侍任凭恶人玷辱,这又是怎样的思想!强暴女性,不也是弥天大罪吗?为何不尽力阻止罪恶的发生,反而去满足匪徒的不当要求,令到身边的人受到伤害!
4.4. 丑恶的利未人:利未人也是同样不堪,而且更甚。他更主动把妾交给门外的匪徒,任凭他们凌辱蹂躏,直到天色快亮,而他自己就留在房子里。这位利未人的恶与门外匪徒的恶,一点分别也没有!房子里或房子外的以色列人,同样是丧尽天良!他们没有王,只有自己,因此也只有罪恶。

5. 冷血恐怖的控诉手段(士19:27-30)
5.1. 丑恶性情表露无遗:受尽身心折磨的妾侍,仆倒在利未人住宿的房子门前,究竟这时她是生是死呢?经文没有明确地交待,却刻意把“夫妻”的关系改为“妇人和主人”,是何等的讽刺!因为在利未人眼中,这个妾侍就是奴隶,可以任由主人操控利用,也令她的生命只流于功用而没有价值。一觉醒来,这个利未人毫不关心妾侍的生死,只是不断催促她起来回家,一点怜悯也没有。之前,他说尽好话要劝妾侍跟他回家,原来到生死关头、利害当前,利未人真我的丑恶性情完全表露无遗。
5.2. 务要激起报复的行动:这个利未人的恐怖,更见于他竟然可以动手把自己的妾侍肢解,把肢体分送到十二个支派作为表达投诉的物证和信息,务要激起报复的行动。他的整个安排,不是为了妾侍讨回公道,而是建基于他不甘受辱的仇恨思想。“凡看见的人都说:‘从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这样的事没有行过,也没有见过’”(士19:30),这句话当然是指着基比亚人的性暴罪行而说的,但另一方面,又何尝不是对这个利未人暗示性的评论呢!

6. 结语
利未人的妾遭受摧残杀害,这样的罪行固然必须追究,但利未人没有依循以色列人审判的程序法规,而选择最血腥及不顾死者尊严的手段来提出控诉。他成功激起各支派的情绪,结果就造成之后一场没有理性的大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