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传3:16-22
钥节:我又见日光之下,在审判之处有奸恶,在公义之处也有奸恶。(传3:16)
前言
上一讲我们谈到劳苦有什么益处,而且也看了有名的“时间之诗”:万事有定期,知道这是神的计划。神有主权,工作有定时。这一讲我们会深入探讨在神主权下所展现的一切事情,是否都是定时,都是完美?在现实世界中,我们的确看到世上存在不公义的事情,而且奸恶处处。这也就涉及苦难的问题。
1. 经文比对:传3章的美丽
传3章是一首很优美的诗。在进入这讲的主题前,请大家细看这首诗的结构及组织。从传3:1-13与传3:16-22这两个段落的对比,我们就可以看到整首诗在结构及组织上的工整、优美的平衡,作者刻意将传3:14-15放在中间,表达出一个重要的真理:“神必永存,并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
诗歌开首的段落“天下万务都有定时”(传3:1-9)与第二个段落的开首“各样事务都有定时”(传3:16-17)是一个对应;“神使人受经练”(传3:10)就对应着“神使人受试验”(传3:18);跟着“人不能参透”(传3:11)与“谁知道”(传3:19-21)也是一个对应。最后“人莫强如喜乐,这是神的恩赐”(传3:12-13)就与“人莫强如喜乐,这是他的分”(传3:22),就是一个很明显的呼应。
天下万务都有定时(传3:1-9)
神使人受经练(传3:10)
万物各按其时,人不能参透(传3:11)
人莫强如喜乐,这是神的恩赐(传3:12-13)
神永存,并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传3:14-15)
各样事务都有定时(传3:16-17)
神使人受试验(传3:18)
人兽同一遭遇,谁知道(传3:19-21)
人莫强如喜乐,这是他的分(传3:22)
2. 经文透视:传道者的体会
审判之处有奸恶(传3:16-22)
传3-5章都是论到神的计划。有人会问:若神的计划早有定规,那么人如何参与?传3:16-22就是传道者的体会,尤其是关于苦难方面的体会。
传道者指出“审判之处有奸恶”(传3:16)。审判之处本应是一个有公义的地方,为什么有奸恶呢?人世间确实有很多奸恶,审判官都未能解决,根本就不像电视剧《包公传》那样警恶惩奸,大快人心!所罗门就慨叹世上没公正法庭。正因如此,就成为了人世间的苦难。
然而,经文说:“神必审判义人和恶人;因为在那里,各样事务,一切工作,都有定时。”(传3:17)神的计划虽然人不能了解,但所罗门坚信在神的定理下,人最终也要面对神的审判,所以我们要放心,放下“苦难”为我们带来的困扰,这也是基督徒人生应有的心态。
传道者认为人之所会遭遇不公平的事,是因为神要试验世人,使人觉得自己不过像兽一样(传3:18)。我们或会问:人有灵魂、兽只有魂(传3:21),而且按神的启示,我们都是万物之灵,人是按神形像所造(创1:26-27),人有灵(创2:7),有神格,非兽;人懂敬拜,兽不会。传道者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传道者在这里把人与兽作对比,是要指出人之所以要面对不公义,是因为人在堕落的世界里不断犯罪,神就要我们面对自己的罪,等候审判;并且神要考验我们是否顺从他。人若不顺从神,不认罪悔改,人跟走兽没有分别。
神要我们知道,他是最后的审判者:“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并且要以苦难来试验我们;不但如此,神要我们在苦难中、在不公义的情况下认清自己的本相。人就算多强多优秀,其实与走兽没有很大的分别,经文说:“因为世人遭遇的,兽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样: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都是虚空。”(传3:19)
3. 讨论引伸
奸恶可恶:成语“十恶不赦”的来源
对于苦难中奸恶的事情,古人已有深入的体会。中国成语“十恶不赦”,源自魏晋南北朝的法典编纂。据说“十恶”最早出现在《齐律》中,当时称为“重罪十条”。我们在“重罪十条”中既可看见人间的恶行是如此之多,又可窥见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残酷镇压,把劳动人民反抗封建统治作为“重罪十条”写进法律,称为“十恶”,并且规定绝不赦免。到了隋唐,就形成了“十恶不赦”的说法,一直沿用到宋元明清。其主要内容有:
1. 谋反:指以各种手段企图推翻封建政权。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 谋大逆:指毁坏皇帝的宗庙、陵墓、宫殿的行为。
3. 谋叛:指叛国罪。这与谋反有明显的不同,谋叛是叛逃到其他敌对国家。
4. 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
5. 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三人以及肢解人体。
6. 大不敬:指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 不孝: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
8. 不睦:指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 不义:指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10. 内乱:指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公义又奸恶更可恶
如果说所罗门年代在公义之处有奸恶,那么在21世纪,我们仍不时听到令人惊讶的贪腐新闻,贪官多不胜数,而所贪的钱财竟可达到十亿或以上。我们就明白人性是如此不堪,不会太惊讶在公义之处有奸恶,正如传道书说:“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传1:9)
以前官吏会贪污,如今检察官也贪污,一点也不希奇。传道书说:“我又见日光之下,在审判之处有奸恶,在公义之处也有奸恶。”(传3:16)检察官虽非法官,但也有起诉权和具体求刑建议,也算是“审判”官。本应是“公义”的检察官却做出“奸恶”行为,实在要不得,他们总有一天会受到神更严厉的审判。奸恶的事令人厌烦不安,所以自古至今我们仍需要法规去处理罪恶,这也证明人犯罪后若没有救恩,是何等的可怜。
人与兽同命运的探讨
传道者说:“因为世人遭遇的,兽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样: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都是虚空。”(传3:19)又说:“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传3:21)是否暗指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灵魂?
对于传3:19,我们可以参考吕振中译本:“因为人类所遭遇的、兽类也遭遇着:他们都有一样的遭遇: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二者都有一样的气息:人比兽并没有什么长处;都是虚空。”(传3:19,吕振中译本)
一般人认为,人类的灵性显示出人有神的形像,而有神形像就让人类在宗教方面有渴求,使人类思想神和回应神。因此,当我们听到动物死后(和人类一样,动物尸体归于尘土,参传3:20)其“灵”会“下入地”(传3:21),就有点惊讶。
《新美国标准圣经》(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NASB)为避免产生理解上的困难,将这节经文翻译为“谁知道人的气息往上升,兽的气息下入地。”与吕振中译本相近。然而,困难仍未解决,因希伯来文ruah(气息、灵)都是用作形容人及动物两者。
究竟传3:21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有学者认为传3:21是表达一个问题,暗指人及动物死后,其“灵”往何处仍是个谜。又另有学者认为传3:21是以叹息方式表达问题:“有多少人知道这桩事实,就是人的气息往上升,而兽的气息下入地。”
我却认为经文真正要比对的不在于动物有没有灵魂,而是有灵懂敬拜的人,若不断犯罪,死时就与走兽无异。正如吕振中译文所示:“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二者都有一样的气息:人比兽并没有什么长处;都是虚空。”
死亡终局
“往遭丧的家去,强如往宴乐的家去;因为死是众人的结局,活人也必将这事放在心上。”(传7:2)
经文表达了智慧人看重死亡,应该多去安慰丧家,而不是只有到喜宴家吃吃喝喝;到丧家去就明白“死是众人的结局”,就明白仍活着的人有一天也要面对死亡。香港有一个坟场在入口处贴上一幅对联:“今日吾躯归故土,他朝君体也相同。”大意是说:不管你喜欢与否,每一个人终有一天也要面对死亡,归回泥土。
智者看重死亡胜过生存,因为就算有一百岁的长寿,在世也只是三万多天,未来却是千万年永恒。现在追求到的东西,如名利、地位、财富,都非永远的东西。劝勉仍未信主的朋友,要把握时间,赶快认识主耶稣。有了耶稣,我们就可以解决永生的问题,才能真正活在世上无须恐惧死亡。
反思问题
1. 什么“不公平”是最可怕的?
2. 人与兽之分别在哪里?人的价值如何?